镇党委书记党课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讲一次党课,分三个内容,一是谈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谈谈“三会一课”的规范问题,三是关于不合格党员的清退问题。
党员并享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座的党员同志们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关于“三会一课”规范问题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效制度。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当前,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游离于党组织之外。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执行程序变形走样,工作台帐不健全。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2014年2月18日,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绥组发〔2014〕5号),文件要求: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实际,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及其他重大问题等。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讨论经济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等工作,提出党支部工作思路和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动态和存在的不足,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党支部做好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学习,关心、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交等工作。
(四)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应至少上一次党课,党课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基本教材,同时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二、认真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会质量
(一)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二)重点要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三)主题要突出。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四)模式要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使“三会一课”制度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与党委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良好氛围。
三、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于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主动联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
各党委(党总支)要将贯彻“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随机调研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到一线上党课。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加大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建考核的内容之一。
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三会一课”记录,注意“三会一课”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党支部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三会一课”,党员同志们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积极参与,下来后各村党委(党总支),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总支,以及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执行。
关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做了详细规定。
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解决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出口”不畅的问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不提空泛、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保证处置结果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以评议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稳妥、慎重进行,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教育为先。坚持预防为主,处置为辅,立足教育转化,使党员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思想觉悟,积极整改。
民主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评议不合格党员,使处置结果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要求。
二、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
不合格党员主要指那些丧失了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
3、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的。
4、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5、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和宗派性活动,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的。
6、不履行公民义务,不服从组织领导的。
7、笃信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经教育不改的。
8、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9、道德败坏,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和赡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作风霸道,群众反映差的。
10、法纪意识淡薄,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的。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
12、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三、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程序
1、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部分党外群众参加,进行民主评议。每个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评定,并开展党内互评。
2、调查核实。在民主评议中合格以上等次得票率低于50%的,或党员群众反映有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情形之一的,由支委会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本人对党组织提出的认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
3、认定审批。具体程序为:①由党支部指定专人与拟认为不合格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本人的意见;②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认定决议,由被认定对象签署意见;③党支部将认定决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逐级上报审批,由上一级党委(党总支)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④党支部收到党委(党总支)批复文件后,指定2名正式党员与处置对象谈话,转告党委(党总支)的批复意见,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⑤召开党员大会,宣布组织决定。
4、立卷归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呈报表、会议纪录、组织审批材料等,由上一级党(工)委保存。
四、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
1、限期整改。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决心和措施,愿意接受党支部教育转化的,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期限为一年。
2、劝其退党。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一年整改,仍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或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并报上一级党(工)委批准。
3、党内除名。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要求退党、经组织教育仍无改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一级党(工)委备案;对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一级党(工)委批准。涉嫌违纪的上报纪委处理。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政策,防止借机打击报复的现象发生。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对受处置党员提出的申诉,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并进行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其他党员不能歧视,仍然要继续关心、帮助和团结他们,教育他们在出党后做个好公民,努力改正缺点错误。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标准,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政策界限:
1、要把一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不理解,同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区别开来;
2、要把一度思想消沉,同长时间消极落后区别开来;
3、要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或党员年老体弱、患病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义务,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义务区别开来;
4、要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
5、要把组织处理同纪律处分区别开来,对于严重违纪、在党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
同志们,南岸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开展,活动中,我镇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整个活动的“发动机”、征求意见的“听诊器”和落实整改的“吸尘器”来抓,以反“四风”为重点,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
从梳理的情况来看,我们镇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一下几个方面:一是责任心、危机感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下村常常是“身下心不下”,深进基层真正聆听群众呼声较少,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作用仅仅停留在传传话、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个“通讯员”、“联络员”;三是互帮互助协作精神差,缺少拉一下、搭把手的意识;四是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缺乏真情实感和耐性;五是工作上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跟踪问效不够,导致“虎头蛇尾”现象;六是缺少担当精神,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无的放矢,生搬硬套,有决心办事,无办法下手;七是极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认识不够,以为只要不撞到枪口上就行,下村吃酒、打牌照搞不误;八是学习氛围还不够浓,一些村组群众会推进不够。
在接下来的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更加注重建章立制,更加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为此,我对全镇党员干部提四点要求:
一要走下去,自觉转变作风。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走出办公室、跳出文山会海,俯身弯腰接地气,放下鼠标查民风,走进基层的广阔天地,才能真正了解职工群众的诉求和心声,体会群众的艰辛,才能找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才能拿出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要干起来,脚踏实地抓工作。“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要脚踏基层土地,经常与群众交心谈心,时时以民心为重,事事以民利为先,真正做到“进百性门、认百性人、知百性事、解百性忧”。对制定的措施、做出的承诺,应说了算、定了干、落实到位,应做出实效吸引群众。
三要静下来,多做调查研究。白天光阴似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多走多看多调查,别走马观花;夜晚沉寂幽静,应勤读勤写勤想,别麻将声声。多带着问题边学边思考,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对待自己的职责,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就像农民耕作一样,白天干事晚上想事。如此,才能与本职工作相适应,与党员的要求相符合、与群众的期盼相吻合,从而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本职岗位上有所建树。
四要省出来,集中精力谋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少一些不必要的会议、少一些不必要的文件、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省出时间和精力,多把心思用到工作上,谋划发展。应当拒绝公款吃喝,拒绝不必要的宴请,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铺张浪费,勤俭节约,廉洁从政,既能节约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也摆脱了香烟的刺激,脱离了酒精的麻醉,身心得到健康,集中精力干工作,聚精会神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