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手抄报

2016-12-01

在法制社会中,我们要懂得法律,学会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社会秩序才有条不紊,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法律与生活手抄报,大家可作为参考,希望大家能够获得幫助:

法律与生活手抄报:法律与生活手抄报小故事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法律与生活手抄报:法律知识我知道

我有两个法律“顾问”,一个是家人订阅的《广东公安报》,一个是学校订阅的《法制画报》。一有空,我就请教“顾问”,我最喜欢学校里的“顾问”,它教会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顾问”是我的好朋友,好老师。

关于法制的手抄报图片

在我读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就爱上了《法制画报》,那精彩的案例写得浅显易懂,卡通式的插图生动有趣,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时常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每次发到手,我都看过全面,而且我总喜欢把案例向爸爸问个不停,问到爸爸哑口无言。那时我家还没有订《广东公安报》,爸爸是个农民,只知道会给瓜果、蔬菜施肥的事,法律知识一点也不认识。有一次,我向他提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子女犯了错,父亲打子女有罪吗?”他理直气壮地顶了我:“当然无罪!我生的,谁敢管我!”我明知道这是错的,但由于自己那时对法律知识不太懂,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敢和爸爸争辩。学校发了一本《法制教育乡土教材》,每周品德课我都认真听老师讲日常事例,从中悟法,从中悟理,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中,我更加明白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它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爸爸平时有空就喜欢赌博,妈妈无事做时也常常在旁边观看,剩下无人理睬的我时时在想:“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迟早会……”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从“顾问”里我看到了许多有关赌博而导致家离子散的例子。还好,爸妈是疼爱我的,于是,每天晚上我都借作业不会做的理由要他们帮我,陪我,还问有关《法制画报》里的许多问题,同爸爸一起争议,就这样,爸爸渐渐忘了赌博的时间,喜欢和我“争吵”起来,我趁热打铁,说:“爸爸,我们来一个协定,家里订一份法制报,你来看,我看我的报,看谁最懂法?”击掌之后,我家订了一份《广东公安报》,爸爸也常常着了迷,可能是那些发人深省案例,又可能是那可怕的结局把爸爸吸引了…… 后来,爸爸和我争议那些“拆子女的信件合法吗?”“歧视、虐待未成年人对吗?”等家庭保护的问题和有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等法律知识问题,多数都是我不太明白,因为有些法律词语如“监护人”、“制裁”等我不太理解。常常这样,妈妈就笑着说“不如你们父女俩开一间法律顾问公司。”一天天的争议,一天天的学习,我觉得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多得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规范了我做人的行为,它使我将来在社会上不会违法,而且还会用法律维护自己。不但这样,我还要用我的法律知识帮助我的同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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