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股权怎样分配_创业初期股权如何分配
创业刚开始,我们是怎么做好股权的分配呢?创业初期股权的分配是怎么做的?创业初期股权怎样分配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创业初期股权如何分配?
创业者在注册成立公司之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确定公司的权益、分配股权。
常规的股权分配(也可以说是原始的方法)是按出资比例来确定,说白了就是谁出钱多谁是大股东。这种貌似公平的分配法,站在投资银行的角度以风险投资的眼光来看却是不合理的。
从投行的角度看,创业公司的价值不是看砸了多少钱进去,而是创业者的努力使得公司的价值不断放大,因此不管创业者投没投钱、投多投少,也值得让他们拿公司股权的大头。这样可以让他们看到自己的价值,会有足够的动力去拼命为创业公司的业绩增长而苦战。这就是风投投进创业公司里一大笔钱,通常只会去占公司的一小部分股份的道理。
完全以出资比例来确定股权的公司全是货币票面的价值,比方一个创业者出20万元钱占20%公司股权,而投资人投入的80万占了公司80%的股权,那么这家公司的总价值是100万,“人”在这里面体现不出任何“价值”。如果还是这个创业者,风投出了1000万拿了20%的股份,而这个创业者没有投入实际的资金,他投入的是发明、创意、技术,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个例子里,这位创业者的身价已经达到了4000万,和上面一个例子比较一下就不难看出哪一个情形中的创业者会更为公司“卖命”。
当然风投出了1000万只拿了20%公司股份是有一定计算和认价方法的(估值)。但这里更重要的是风投对创业者的“信念”,创业是一种信念、风投也是一种信念。
在风投还没有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们确定自己的股份,一方面可以由出资多少决定股份的多少,另一方面更应考虑每个人的能力、作用来相应决定所持股权的比例。要坚持一个公司里必须有一个核心的人物,坚持贡献多的人就应该理所当然多拿些股份,贡献少能力差些的,就相应少拿些。比如说可以把50%的公司股份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另外50%按照创始人的能力贡献差异性地分配。创业公司的股权要尽可能合理化地分配,创业者们应该开诚布公,关键的问题大家先说好,这样才能保持团队长期合作的公平性,不留任何后患。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时,如何计算每个人的贡献?
将创始人的贡献估值
Mike Moyer 在《Slicing Pie: Fund Your Company Without Funds》一书中首先提出,将创始人在创业项目中的贡献,按照市场价值估值,然后算出所有创始人贡献的总估值,折算各个创始人贡献估值占总估值的比例,就是各创始人应该持有的股权比例。
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公司本应该给与合理的回报,如果公司没有给予足够的回报的,那么该给、但没有给的部分,就是创始人留在公司里的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或“投资”。比如,创始人按照市场行情,工资应该是每个月 2 万,创业时只领了 5000 块钱的基本生活费,那么还剩 1 万 5 是他应得、但公司没有付的,这部分就相对于是他对公司净投入,是他对公司的“投资”。他在公司中应该占有的股权,就可以参照他的这种“投资”占大家总“投资”的比例来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可以称之为估值法,即按照创始人投入的“市场价值”来评估股权比例。本文中的估值法,以 Mike Moyer 的方法为基础,稍作调整和补充。
各种投入要素的估值
按照估值法,要在创始人之间分配股权,应当先折算创始人对创业企业各种投入的价值,加起来计算出总投入的价值,然后再折算每个人的投入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比如,我投入的研发工作,估值为 20 万;我投入了资金,估值为 10 万;所有人的投入总估值 100 万,我的贡献比例就是 30%,所以我的股权比例是 30%。因此,这种股权分配方法,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估算各种投入的价值。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的投入,是创始人对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贡献。创始人时间投入的价值如何计算呢?最合理的方式,是按照人才市场上通常的工资标准来折算。比如,以他这样的学历和职业背景,在类似的工作岗位上,通常其他公司会开出多少的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的时间价格。
一方面,如果创业企业一开始就给他发了这样的工资,那么相对于他对创业企业没有任何投入,只是个被雇佣的劳动者。这样的人,就不是创始人,也不是在创业,只是在打工而已。另一方面,如果创业企业给他的股权,不值他在其他企业的工资标准,他很可能就不会选择来创业,而更可能选择在其他公司工作。他选择创业,一定是他认为获得的股权,潜在的价值大于他为别的公司工作的工资。
具体而言,创始人在创业企业干的工作,如果市场行情是月收入 2 万,他一分钱工资也不拿,那么就帮创业企业省了 2 万的工资成本,或者说创业企业赚到了价值 2 万的人力投入。这个 2 万就是他对企业的人力贡献的价值。相应的,如果他领了 5000 块钱的月薪,那他的贡献就只剩下 1 万 5。简单的说,以创业企业“本应该发给他、但是没有发给他”的工资,来作为他的投入。如果他是兼职创业,就按照兼职人员的市场工资标准,折算他的投入。如果他通常按月工作,还可以把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小时工资,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小时数来折算他的投入。
投入现金和实物
通常,现金的价值,就是现金的金额。现金对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前景明朗之后,有很多投资人愿意向公司投资,因为资金有更多的可选择融资来源,所以资金的重要性其实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创阶段”,企业前景不定,并没有太多人愿意向公司投资,此时向公司投入现金的作用就会意义非凡。现金,一般就按其实际金额估算价值。
创始人向企业提供实物资产,通常可以视为现金投资。因为实物实际上现金购买来的,是现金的另外一种形态。但这样的实物资产,必须至少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一、创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必须的核心资产。比如,创业项目是互联网项目,为项目而租用的网站服务器。但是,如果为了中午在办公室热饭方便,而从家里搬来一个微波炉,这个微波炉就不是必须的核心资产。原因在于,初创阶段,任何资产都是以“创业非常需要”为原则。
二、是专门为创业企业的经营而特意取得的。比如,专门为创业企业经营而购买的电脑、办公桌、办公用品等。如果是顺手从家里旧货堆里扒拉来的旧电脑、多余的文具,就不属于专门为创业企业而购买的。
那么,实物资产的价格如何计算呢?尽管专业评估师通常有成熟的计算方式了,但是为了简便考虑,创业者可以自己来简单折算一下。比如:通常,如果实物资产是全新的,或者在实物资产买来时间很短、几乎没有怎么折旧,可以按购买价来计算;如果实物资产已经折旧很厉害了,可以按当前可以卖出的价格来计算,比如参考一下 58 同城旧货处理的价格。
办公场地
创始人可能会向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地点、仓库、店铺,以及其他一些创业企业经营所必须的场地。如果创业企业非常急需这些场地,创始人不提供的话,创业企业就不得不自己去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场地,实际上也就是向企业提供了相当于租金的资金。所以,创业企业应该给、但没有给的租金,就是创始人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当然并非所有的场地,都可以折算对公司的价值,有的场地不能用来估值:
一、超出需要的场地,对公司没有价值。比如,公司只有 5 个人,只需要 30 平方米的办公室,创始人提供了 500 平方米。那多出的 470 平方米,对公司就没有任何价值。
二、本来就不能为创始人营利的场地,创始人提供给了公司。如果这个场地,创始人本来就没有拿它用于经营活动、不能为创始人带来现金收益,那么这个场地也不能折算价值。因为创始人把它提供给创业企业,并没有导致创始人利益受损。
idea
仅仅只是一个创业点子,一个初步的想法,那么这个创业点子本身基本上不值钱。但是,如果在创业项目启动前,创始人已经对这个创业点子进行了完整的思考,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错,形成了成熟的商业计划,或者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尝试,开发出了初步的技术方案、乃至原始产品。这样成熟的创业规划,才能视为对公司有价值的贡献。
从创业点子到成熟的创业规划,在创业开始之前,创始人已经为此独自默默地投入了大量的先期工作。通常市场上,为这些先期工作将会付出多少工资,这个工资就是他对创业企业的投资。
专用技术/知识产权
创始人向创业企业提供的专用技术 / 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就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如果创始人不愿意把知识产权转入创业企业,只希望授权创业企业使用,那么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也是创始人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可以按照企业“应该支付、但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计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价值。
还有的时候,创始人会把他开发或运营差不多的产品,转入创业企业,作为他的贡献,比如已经开发出来的网站、APP、SNS 帐号等。这个产品通常的转让价,可以作为创始人这一贡献的估值。很多站长平台、站长 QQ 群,都有买卖网站和帐号的交易,从那里可以了解基本的市场价格。
人脉资源(销售、融资等)
有时候公司需要一些特定的人脉资源,有的创始人能提供这样的门路。比如,企业需要借用人脉帮助公司变现产生收入,或者建立重要的合作伙伴关系,或者帮助公司融资。
如果是可以帮公司带来销售收入,公司可以按市场行情支付销售提成,如果没有支付,则可以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的销售提成金额,折算创始人的这种人脉对公司的价值。相应地,如果创始人的能力是可以帮公司融资,那么公司应该按照财务顾问的市场行情支付佣金,也可以按照企业“应支付、但未支付”的佣金金额,折算该人脉对公司贡献的价值。当然,创业企业也可以自己衡量,是愿意直接付钱、省下股权,还是愿意折算股权、省下现金。
其他资源
如果创始人或创始人的其他朋友,能够为公司提供很重要的短期资源,公司可以付钱给他们,也可以先欠着。但是如果创业企业付不起钱、这些人也要求股权,那么就可以按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折算对创业企业的贡献值。
当然,这些资源不应该是闲置的,对资源提供方来说也是有用的,由于提供给创业企业,导致他自己不能用了。比如本来可以自己拉货的货车,平时也在拉货,因为提供给创业企业使用,自己就不能拿来拉货了,这样的资源才可能换股权。如果本来就是自己的闲置车辆,平时本来也没有怎么用,那么提供给创业企业偶尔用用,为此要股权就不太合理了。
总之,创始人提供的任何资源,只要是创业企业非常需要,但公司付不起钱,或者不能全额付钱的,应该付、但没有付的部分,就是这些贡献的价值,就是对公司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