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上市公司融资的问题是一个热门的问题,也是上市公司在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普遍而又复杂的问题。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受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我国通货膨胀压力的持续高企,我国经济的增速开始放缓。而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伴随着经营转型、生产成本的上涨、物流的不畅、紧缩的国家货币政策以及用工难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它们的生存压力日益加大。尤其是企业的发展受资金所限的问题日趋严重,前一段时间,许多经济强省的大批中小微企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断链情况,甚至传出了大批企业家出逃以及企业倒闭的传闻,这些业已引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1]。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能否保持平稳持续增长的关键要素。因此通过对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原因所在,是十分有必要的。
1 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概述及界定
1.1 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概述
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的中小微企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得以蓬勃发展,据国家信息中心、企业家调查系统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调查的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中国大陆共有中小企业4239万多家。它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组成中最重要的一环,如今我国60%多的GDP、一半以上的财政税收和五分之四的就业岗位都是由中小微企业所提供的,是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源泉。尤其是在沿海等经济发达省份,企业的成长速度和市场竞争能力都十分可观,在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甚至达到80%以上,并产生了大批国际知名的品牌企业[2]。2009年国际经济环境动荡以后,中小微企业更是成为国民经济保驾护航的主力军,持续提供税收的同时为失业人群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为国家缓解了压力,保证了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
1.2 我国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界定
我国曾在2003年由相关各部委联合颁布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它通过考量一个企业的从业人数、营业额和资产总额,来划分一个企业所处的标准,但由于其设置的参数过于笼统,很难真实反映出企业的状况,划分不准确带来的后果是国家出台的很多扶持政策,惠及不到那些亟待发展的小企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匮乏导致它们的发展举步维艰。而世界上的众多国家早就针对市场的具体情况设立了微型企业这一标准,并重点为它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此原来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11年6月颁布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它与国际通行标准看齐,该标准涉及的行业更全面、适应的企业范围更广泛,总共囊括了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以及859个行业小类几乎所有的企业,同时新增设了微型企业的标准,指标选取也更加灵活[3]。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得国家更能及时、准确的将优惠政策落实到最需要扶持的企业上去。
2 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的中小微企业主要通过内源性融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民间借贷等形式募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都不容乐观,“闹钱荒”是当下众多中小微企业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2.1 内源融资
它是中小微企业创业之初的首选模式。由于缺乏抵押和尚未建立起诚信度,这些私营业主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只能利用自有资金、寻找合伙人或向家人、朋友借款来进行生产经营,并将企业经营的收益部分拿出来进行扩大再生产[4]。这种融资模式的好处在于融资成本低,风险相对小,但由于其获取的资金量有限和不确定性,对企业的快速成长十分不利。
2.2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债券和吸引风险投资等形式,是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它的优点在于企业可以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来发展壮大。但由于股票、债券市场进入的门槛过高以及风险投资者基于自身追求利润等因素的原因,这种融资方式偏重于国有或大型企业,创业板块和中小企业板块规模还很小。当前我国只有极少数的前端行业、高科技含量的中小微企业才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资金,不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小微企业的主流融资渠道。
2.3 间接融资
通过抵押、担保和信用贷款从银行获取所需资金,是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缺乏可抵押物和诚信不足的问题,一直是困扰许多中小微企业多年的难以从银行获取贷款的主要问题,然而从2003年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以来,新的问题随之产生,每当银根紧缩的政策出台后,中小微企业就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大量的资金都是从本属于它们的信贷资金中提取的,这就更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5]。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各级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的增速仍远低于当前企业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同时由于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设定了诸多的限制,也使它们不能很好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融资产品。据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只有10%左右的小微企业从银行方面得到了贷款。
2.4 民间借贷
随着市场的日趋成熟,今天企业产品的利润率已经越来越低,很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日益增大,同时由于银行在贷款审核方面对这些企业过于苛刻,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以此来缓解融资难的现象越发突出,民间借贷有着手续简便、放款快捷等优势,但利率较高,随着近年来中小微企业资金缺口的增大,民间借贷的利率不断攀高,部分地区的利率已经与高利贷无异。一旦企业经营出现状况,就很难偿还高额的利息,2011年发生的温州借债人出逃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因此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让民间借贷阳光化之前,民间借贷的风险和危害是极大的。
3 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3.1 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严重缺陷
3.1.1企业管理水平低下,企业发展缺乏战略规划,市场生存能力不强
我国的中小微企业大多是由个人或家族创建起来的,企业管理者受自身素质限制,很多企业其在经营管理上人治要大于制度管理,缺乏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导致管理水平低下。同时很多企业从事着传统产业的经营,产品科技含量的欠缺使得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而且基于利益因素的考虑,很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上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发展中短视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很多经营实体经济的企业将众多资金投向虚拟经济,想通过炒房、炒股等形式赚快钱,结果血本无归企业破产的案例颇多。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导致每年我国有相当多的中小微企业倒闭。以上这些问题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它们提供贷款的重要因素。
3.1.2中小微企业信用程度低
信用就是信守承诺、按时履约,在这方面我国的中小微企业严重欠缺,很多的企业财务制度混乱、信息披露不及时准确,财会报表弄虚作假,令银行很难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企业肆意脱逃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让银行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时望而却步。信用水平的低下令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雪上加霜,人民银行从2006年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而据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负责人透露,仅仅2011年1月到7月间,通过对人民银行建立的信用数据进行查询,该行就拒贷了9亿元的贷款申请,可见中小微企业的信用问题目前已经严重制约其融资能力。
3.1.3中小微企业受实力所限,很难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规模小、产值低、固定资产少是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共同特征,而银行在提供贷款的时候又十分看重固定资产做抵押,企业的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并不被它们认可。所以许多企业只好求助于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公司获取的贷款不仅期限短,企业为此所付出的融资成本也大大提升,融资效率也不高。
3.2 中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不给力
3.2.1缺乏有效的融资路径
我国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想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足够的资金支撑,目前看来只有走银行借贷这一条路。因为企业想要从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这种直接融资方式,来获取资金的难度极大,截止2011年11月底,我国目前股票市场只有636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相比我国四千多万的中小微企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债券融资市场则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天下,中小微企业更是想都不要想。民间借贷在未规范化和合法化之前,对中小微企业而言更是风险巨大,融资成本极高。而今天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贷款的主流仍是国有四大银行的天下,它们在追求利润和控制风险的状况下,很难积极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更多的时候是在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强烈要求下被动为之[6]。而民营金融机构虽然态度积极,但它们在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却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限制颇多,使它们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产品时难有作为。融资渠道的匮乏是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3.2.2社会信用和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
企业的信用对金融机构而言其实也是一种固定资产,我国虽然在2006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城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但目前所累计采集的用户信息量与我国实际拥有的中小微企业数量比较相差悬殊,银行在对企业信用信息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就很难满足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也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要因,在我国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本来就不多,而在这些不多的机构中又以盈利为目的的居多,因此它们为企业提供担保不仅设置的门槛高,同时贷款的额度也小,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7]。而专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少之又少。我国缺乏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使得众多急需资金的企业,因无法满足银行相对苛刻的条件和要求,而失去获取信贷的机会,错失发展的良机。
3.2.3政府的扶持政策缺乏法律的保护
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会议上都反复提到了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其中包括进一步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奖励考核制度、发行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和放宽民间资本进入融资市场的条件等等举措。但其能否真正有效落实,在众多中小微企业家看来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这些种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帮扶政策和以前业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一样,缺乏法律的形式来保护和规范,政策到了地方很难被有效地执行。同时一旦国家采取货币紧缩政策,这些政策就成了摆设,还是难以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尽快出台一部促进和保护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从而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执行性,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小微企业的融资种类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债券融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有国务院新36条细则做后盾,融资租赁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新宠…)
海外融资
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且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与银行相反,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企业直投
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爱投资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具有多年的专业的风控能力,并且都是亿级以上的资金,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
小微企业的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