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2017-06-08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下面小编和你探讨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1.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 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财务收支审计的“四个着力点”

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各级审计机关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的一项审计任务。其作用主要是揭露和处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安全、有效。促进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现行开展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探索推广的效益审计,都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因此,抓好抓实财务收支审计至关重要,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由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点多面广,审计任务繁多,再加上时间紧、审计人员少等因素,如不采取正确有效的科学审计方法,势必会影响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笔者经过多年的审计实践,总结提炼出“四个着力点”的审计方法,对财务收支审计有一定的效果和作用。

一是审前调查着力点,谋划确定审计重点和关键环节。审前调查是审计实施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搞好审计调查一般采取张贴审计公示、走访有关人员及单位、现场观察、查询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财政、财务收支、财产物资、会计资料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同时,还可以在审计内部查阅该单位过去的审计档案,了解前次审计存在的问题,通过以上二个方面的调查,掌握的材料越多越详尽,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和关键环节。为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为审计实施夯实基础。

二是审查收费着力点,审深审透每个细节是否存在“三乱”和“私设小金库”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对收费的审查主要是重点抓好收费票据的领、管、用环节。一方面收费必须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要仔细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讫止时间。我们在对某行政单位审计时,其中有一项收费有效时间是截至上年底,结果次年还在继续收费,用时间差打“擦边球”,我们依法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另一方面必须查阅票据和存根资料,看金额是否相等,看票款是否一致,有无截留坐支收入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问题。

三是延伸审计着力点,密切关注主管部门违规违纪问题是否“下沉”。一些大系统的主管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都设有下属预算单位,甚至是经济实体。他们一般采取上下联手、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截留收入和专项资金,将违纪违规问题“下沉”。因此,延伸下属单位的审计是对主管部门的审计最有力的支撑点,我们多次在延伸审计中发现有少数主管部门为逃避检查将一些不合理支出放到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用专项资金为主管部门谋福利购土特产,资金又转回到了主管单位使用,在证据确凿面前,主管部门无话可说,接受审计处罚。

四是内查外调查着力点,发现疑点线索查个水落实出。对大额费用支出单据、连号单据、非正规发票以及有疑问的收支业务,要对有关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签批人员分别调查了解,对难以了解清楚的,还要找出具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如我们在某汽车公司审计时,发现某司机经手报销的两张发票是连号,且时间跨度又有两个月之久,通过到加油单位调查,发现是司机弄虚作假,多报油费据为私有,审计不仅对该司机进行了处罚,也堵塞了该公司的一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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