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储蓄贷款有望全国推广!三种模式更多选择

2017-04-17

居民购房要办理贷款一般有两种途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利率高,公积金贷款要求严格且办理时间较长。未来将有第三种贷款方式——住房储蓄贷款可供购房者选择。

目前,国内独家试点运营住房储蓄业务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已被纳入国家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进而获准在全国开展业务,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百姓受益于这一政策。

住房储蓄贷款就是居民为获得银行贷款,需要以预先向银行储蓄为前提的一种贷款品种,与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构成3大个人住房融资模式。

贷多少取决于存多少,贷款形式更加灵活

住房储蓄贷款具有合同储蓄性质,依据储户的住房需求和储蓄能力来确定贷款额度。住房储蓄合同规定,客户贷款额度等于合同额与支付给客户存款本息及补贴后的差额,贷款额度大体与存款金额一致。

例如,王先生如果想在两年后购买100万元的住房,可提前与银行签订合约性储蓄计划。他可以一次性存储50万元,也可每月规律性地存入一定数额,当存款达到50万元,即合同额的50%,且满足相关评价条件后,就可向银行申请50万元的购房贷款,同时,还可以将存储的50万元取出自用。

住房储蓄贷款还可以与商业按揭或公积金进行组合贷款。一般来说,公积金只能贷款60万元,如果购房者所需贷款额度超过了这个限额可以把住房储蓄贷款作为补充,超出部分依然能享受到较低的利率。住房储蓄贷款还可以进行叠加,购房者的配偶或同一户口同住成员也有住房储蓄存款的,则可以合并在一起加以计算,这样获得贷款时间将会缩短,贷款额度也会相应扩大。

利率较低,适合普通百姓

目前,我国居民对住房储蓄贷款还比较陌生,但在欧洲已成为普通百姓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手段。相比其他两种贷款方式,住房储蓄贷款公益性更强。在我国,目前国内独家试点运营住房储蓄业务的专业性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在天津、重庆地区提供该项业务。从定位上来看,住房储蓄贷款主要面向政府需要保障的人群和中低收入者,正是基于这样的定位,我国目前住房储蓄贷款设定3.3%的恒定利率,重点满足居民中远期住房金融需求。

但是,相比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住房储蓄贷款获得贷款时间长,还款时间短,有着严格的评价体系。一次性存款的客户,离存入时间短要24个月,长需要49个月;规律性存款客户,离首次存入时间短要44个月,久要91个月,购房者贷款等待时间较长。住房储蓄贷款的长期限因产品而异,长不超过16年。由于期限较短,如果贷款金额较大,月供也相应较多。因此住房储蓄贷款和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应尽量搭配使用以减少月供负担。

有望向全国范围推广

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住房储蓄贷款起步较晚且经历了较长的探索期。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对住房储蓄制度进行探索实践。

1987年,在住房制度改革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山东烟台、安徽蚌埠两市试办城市住房储蓄银行,专门办理房改配套的住房基金筹集、住房信贷及结算等政策性业务。但由于住房储蓄银行是商业银行还是政策性银行,并没有定位清楚,因而当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时,不成熟的住房储蓄就被取代。直到2004年,中国建设银行与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共同组建中德银行,并在天津开启试点,我国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住房储蓄银行。

2012年,该银行在重庆开设分支机构,这项贷款业务才逐步成型并得以发展。数据显示,从中德银行2004年建立,经过10年,该行的注册资本金从初的1.5亿元逐步增加到20亿元,累计与市民签订了700多亿元住房储蓄合同,惠及14万居民。

据了解,中德银行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被纳入国家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进而获准在全国开展业务。目前,中德银行正在逐步探索可复制的商业模式,逐步向全国推广住房储蓄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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