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目的在于以身作则,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下面是有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参阅。
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当前,举国上下党员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党内两新法规的热潮。作为一名基层税务纪检组长,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下面就与大家一起交流谈谈我一些粗浅的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意见:
一、深刻领会修订《准则》和《条例》的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准则》修订完善 “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03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新常态下党的建设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党员干部学习热潮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拟定学习工作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抓好“五个一”工作:一是订购发放一批有关《准则》和《条例》方面内容的学习辅导资料;二是结合“三严三实”活动,聘请县纪委或县检察院相关人员开展一次以落实《准则》和《条例》为主线,以预防职务犯罪为内容的集中宣讲活动;三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四是随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在全县地税系统组织一次由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的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室和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正面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
三、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上新台阶
我们要把学习新《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好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短信、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单位LED屏、各类标语等进行宣传学习,加大宣传阐释力度,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压实“两个责任”,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以全面动员党员干部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地税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完善风险内控机制,确保队伍平安稳定
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新《条例》,要把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内控风险防范教育与管理,加强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从而防范廉政风险。
为适应金税三期上线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内控机制与业务、绩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县地税系统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在今年初,我局按上级局要求制定了《始兴县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内控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效防止“两张皮”,形成依托信息化管税、管事、管人、管风险的新格局。下一阶段,我们还要继续巩固、深化和完善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实现全员廉政防控风险的目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字当头,严控风险,努力取得党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实现始兴地税平安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新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贵在修身齐家,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新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纪律底线。两个法规德纪相依,相辅而行,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严格到什么份上的问题,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敬畏之心”。两个法规的出台是规范党员干部的重要行为规范,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干部一旦防线失控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对党纪法规心存敬畏,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把两规熟记于心,默诵于脑,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每一个党员干部只有常怀这种“敬畏之心”,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律己之心”。两规主要约束的对象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正确认识和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武器,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造福一方,群众拥护,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坦诚做事,勤政为民,做人民认可尊敬的好干部。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党纪法规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律己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规的模范。
三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慎微之心”。一笔金钱,一种权力,甚至是一个小小的满足,都会成为生活中的一个诱惑。常怀慎微之心,才能拒绝诱惑,守住心灵深处的那块净土。作为党员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慎微之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经常用《准则》和《条例》为自己画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对照,管住自己的脑,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好党员。
四是对两个法规要常怀“责任之心”。两个法规的出台,是我们广大党员为政之道、施政之德、成事之要,是为政、谋事、创业的一把戒尺。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典范。在其职就要谋其政,在其岗就要司其责,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讲党性、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高度政治定力,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敢于坚持真理,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敢于担当,勤于奉献,乐于吃亏”,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危难时刻豁出来”,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工作之中,将责任时刻铭记于心,将担当处处落实于行,做一个有责任,勇担当的人,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更好地完成历史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
xx县地方税务局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以传达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载体,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注入新的元素和新的要求。
一是集中学习重理解,全面铺开。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使全员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使各项要求入耳入脑入心,把握其新要求,把党纪党规牢牢刻印在每个人的心上,做到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座谈造氛围。围绕“如何落实《准则》和《条例》,全面提升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等主题,组织开展座谈讨论,要求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践行《准则》高标准,守住《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提出了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践行《准则》和《条例》的想法和举措,凝聚了打造廉洁地税、优化部门风气的思想共识,营造了学习、遵从、恪守《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措促落实。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开展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恪守“三严三实”;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提高执法准确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专项监察和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一种新常态。
四是加强机关纪律推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严于修身和严于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地税局干部贯彻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施行,这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廉政准则》有针对性地指出了领导干部群体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履职、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引,成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的标杆。准则在理论上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作了善意的“从政提醒”,从实践中总结与提炼了领导干部最容易出问题、最容易犯事、最容易迷失的“思想领域”。《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党员领导干部只要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通过对《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本人主要有以下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到身体力行。《廉政准则》包括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必须原文认真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但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同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将《廉政准则》的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政的全过程。
二、要树立“四种意识”。地税部门作为税收执法部门,树立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是税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一是树立遵章守纪的纪律意识。纪律是地税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有些人之所以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纪律开始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只有每一位税务干部牢固树立遵章守纪的纪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才有了基础保障。二是树立依法治税的法制意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树立依法治税的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税,既是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需要,也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地税部门履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职责,必须以坚持按税收法律法规处理税收事务为依归。三是树立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什么是责任意识?我认为责任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对所属的群体、对社会承担的义务所持有的自觉态度,既是一种道德认识,也是一种行为实践。当前,责任意识淡化,甚至不负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具体表现在:有的工作上无所用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粗枝大叶,应付了事,不负责任;有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的缺乏责任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不强。四是树立为政清廉的廉政意识。廉就是为政清廉,古人解释为“不受自廉,仁者自清”,分析税务系统各类腐败案件,突出表现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借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之机受贿索贿;工作人员利用管理职权贪污挪用公款,通过出售发票、征收税款、办理出口退税等环节谋取私利,有的甚至参与虚开发票侵吞国家经济利益等。所以,廉洁从政是税务干部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树立廉政意识就是践行廉洁从政的前提和保证。
三、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四、要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五、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拒腐防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现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在今后的税收工作中我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办税环境,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