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家庭养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面临着家庭保障功能弱化、土地无法保障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水平低、养老保障覆盖面小等一系列问题。为了推动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必须确定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更好地发挥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的作用,明确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我国有近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养老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农村养老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中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受到了严重挑战。探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困境与对策,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巫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现行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剖析
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在内容上既有对传统制度的承袭,又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崭新发展,前者主要包括家庭养老保障、集体保障、自我养老保障,后者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区养老保障。
1.家庭养老保障。“老有所养”是中国传统社会沿袭下来的基本道德与伦理追求之一,而这种道德与伦理的追求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实现形式。在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方式是建立在依托于土地之上的家庭养老方式,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子女为载体,以老年人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而坐享天伦之乐为目标的一种养老方式。农村家庭养老包括经济上的扶助、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既是我国广大农村最古老的养老保障方式,也是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大约占我国农村养老比重的90 %。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方式曾经很好地解决了中国农村的养老问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变革,这种养老方式的前提正被逐渐抽去,失去其经济和社会基础而变得脆弱,但其在养老中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动摇,其作用也未被其他养老方式所取代。
2.集体养老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时代所特有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指集体对农村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和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给予吃、穿、住、医、葬五方面的帮助,养老主体的日常生活自理。该制度的形成来自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五保内容。从20世纪50年代起,各地相继兴办了敬老院,这种由集体雇佣专人照顾十几个或几十个五保老人生活的形式改变了原来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方式。随着民政部于1994年I月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1997年3月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预示着我国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开始规范化和法制化。2000年以来,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调整为主要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2006年3月I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标志着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曾对我国农村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依据现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来看,其已不具备作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重要方式的条件。
3.自我养老。自我养老在农村也有悠久的历史,是指老年人继续参加工作或劳动,选择“自食其力”,以“老有所为”补“老有所养”。它是相对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而言的,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积蓄,甚至指青老年(60一69岁)为中老年(70一79岁)和老老年(80岁以上)积蓄。当前,很多农村老人在体力允许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从事劳动来自我养老,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和子女的负担。这种养老方式主要是针对农村中有固定收人的乡村企业职工,种植、养殖专业户,或是农村手工业者。他们有自己的特长,趁年轻时储蓄了一部分资金,到了老年时可以养活自己,不要子女供养。目前此种养老方式在我国农村较为普遍地存在。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近年来由政府负责建立推行的养老方式。它是指国家以立法形式规定由国家、各类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民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在实施过程中遵循了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等原则。2009年9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养老带来了新的曙光。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以后逐步扩大,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和养老金待遇有了重大调整,体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
5.社区养老保障。社区养老保障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障方式。它是指以农村行政村为单位,自行设计和组织的养老保障方式,包括在经济上提供支持、对合适养老方式的探索、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以及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等。目前该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保险式社区养老,二是福利性社区养老,三是补贴式社区养老,四是服务式社区养老,五是退休金式社区养老。由于农村老年人在无劳动能力之后,更需要获得精神上、情感上的慰藉,在他们生活、熟悉的社区,易产生地缘上的归属感、心理上的认同感,容易接受社区的各种养老服务。所以,社区养老保障可以作为家庭养老保障的一项重要补充。由于这种方式需要社区对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因此,对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是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但在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时,应当作为一种重要的发展方向和补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