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
青少年消防安全基地是面向全国青少年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公益机构,该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得到了团中央的大力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一
一 燃气泄漏的处理方法。
如果我们在使用燃气时出现了意外泄漏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操作,避免发生火灾:
1 立即缓慢打开窗户,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2 关闭燃气总阀,待燃气散尽后再关闭燃气灶开关;
3 严谨启用照明开关或拨打电话,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
二 油锅着火的处理方法
厨房是家庭中直接接触明火的地方,有时会发生油锅起火的现象,当油锅起火时,该怎么处理呢?
1 保持冷静,迅速关闭火炉开关,再盖上锅盖进行灭火;
2 将蔬菜、食盐、湿毛巾等沿锅边滑入锅中,降低油温灭火;
3 油锅起火千万不要用浇水的方法灭火,因为冷水遇到高温,热油会形成炸锅,造成油火到处飞溅。
三 厨房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 灶具上的油污、抽油烟机上的油污和油渍灰尘都要定期清理,
2 灶台上不要储放油瓶、堆放可燃物,灶台上方不要挂毛巾,
3 厨房里不不要存放汽油、花露水、冷烫液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4 不要让儿童去厨房烧煮食物,不要让幼儿在厨房玩耍。
也许青少年平时在家不经常进厨房,也不经常操作家用电器,但是以上所讲安全防火知识非常有用,认真掌握,一定会有所帮助。
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二
(一)燃烧的定义
燃烧,俗称着火,系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
(二)燃烧的条件
燃烧的必要条件——物质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发生燃烧现象,无论缺少哪一个条件,燃烧都不能发生。但是,并不是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就一定会发生燃烧现象,还必须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可燃烧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燃烧,还有许多物质如肼臭氧等在高温下可以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热。
2.氧化剂: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燃烧过程中的氧化剂主要是空气中游离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其它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等转变的热能。
4.链式反应:有焰燃烧都存在链式反应。当某种可燃物受热,它不仅会汽化,而且该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烈解作用从而产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进行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例如: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raj,乙醚为O.19mJ,甲醇为0.215mJ。对于无焰燃烧,前三个条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而对于有焰燃烧,除以上三个条件,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形成链式反应,使燃烧能够持续下去,亦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
(三)燃烧的类型
燃烧按其形成的条件和瞬间发生的特点一般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四种类型。
闪燃是物质遇火能产生一闪既灭的燃烧现象。
着火是可燃物质在空气中与火源接触,达到某一温度时,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能继续燃烧的现象。
自燃是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积热不散引起的燃烧。
爆炸是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如蒸气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的爆炸。
化学爆炸是因物质本身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如炸药的爆炸,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学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点。
热传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触外,通常是以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三种方式向外传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