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和崂山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所需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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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所需同时具备的条件:
1、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社保)或个人营业执照(都需要1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房产证明或满一年以上的正规房屋租赁证明(买房不受时间限制)
3、父母一方有与居住地址同址的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来自青岛市以外、在崂山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但没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崂山区公办小学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崂山区务工一年以上;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崂山区暂住证”并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③子女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
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地生:
学生落户的户籍本和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1、父母一方在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在崂暂住证;
3、父母一方在崂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