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法制教育一定要警钟长鸣!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努力做到多一点交流,多一份关爱,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下面小编整理了法制宣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也呈上升趋势。2016年是“普法”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学校在三月份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的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区教育局有关安全稳定的要求,请家长们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确保学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了解和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校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督促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积极配合学校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关注子女的思想变化,通过谈心交流等教育方式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积极引导子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在任何场合传播歪理邪说。
3、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共同关心和教育学生。
4、严把孩子的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
5、认真排查和调解孩子与同学、家人、亲朋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尽力化解和妥善处理孩子与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激化矛盾,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恶性后果,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6、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的交友情况,以防与有劣迹的人员来往,从而受到不良影响。
7、经常排查自己孩子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对孩子上、下学及平时外出交通情况跟踪督促,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搭乘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人车辆,严防各种事故;教育孩子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
二、为达到“家校携手,共育良才”的目的,希望家长带领孩子共同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等,教育孩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并提高自身的的法制素质和法制观念,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去熏陶影响孩子。
1、教育孩子不进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收藏、携带管制刀具、枪支等违禁物品。
2、教育孩子坚决抵制“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严禁孩子接触毒品,坚决反对封建迷信,远离邪教;教育孩子不要和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以免受到不良习气的侵蚀和毒害。
3、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溺水、防电、防雷、防塌方等自然灾害,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教会孩子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或食物,不随便泄露自己的家庭信息,外出要有家长陪同或结伴出行或走人多的路;教育孩子确立环境保护意识,学会低碳生活方式。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法制教育一定要警钟长鸣!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努力做到多一点交流,多一份关爱,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提高孩子自我防护能力,真正达到“家校携手,共育良才”的目的。
上海新纪元(重庆)学校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法制宣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 年宪法,并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2月3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5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将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希望家长以此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自身的法制素质和法制观念,经常教育孩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去熏陶和培养学生。
各位家长,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家长要坚持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达到“家校携手,共育良才”的目。
祝您的孩子顺利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中学时代!并祝您全家生活美满、幸福!
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
12月4日
法制宣传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各位同学、家长:
你们好!
刚刚开学,孩子们的平安,校园的安全牵挂着每一位家长和老师的心。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健康,针对安全问题给你们发一封公开信。希望同学们能遵照执行并能配合学校给予大力宣传,同时希望家长对其子女进行安全教育。
一、注意消防安全
教育孩子安全用火。不玩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到野外玩火。
二、注意交通安全
1、乘车安全:放学后在乘车地区自觉排队;等车停稳后,才可上下车,不抢座;乘车时,不能把头、手伸出窗外。
2、不乘坐“三无”车辆,不搭乘三轮车、农用车和超载车辆。
3、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准骑自行车上行。
三、注意饮食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和卫生不合格食品。不到没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的街摊小店用餐,不吃霉变、劣质的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注意人身安全
1、注意防盗、防寒防疾病和防煤烟中毒等。
2、不参加无组织的外出郊游等活动。
3、不到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游玩,以防溺水事件发生。
4、上下楼梯要有秩序,不拥挤、不起哄。
5、严禁携带非学习用品,如刀具,棍棒等物品进入校园。
五、法制宣传教育
1、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日常规》,做到遵纪守法,知荣明耻。
2、参加邪教组织,树立反邪教、远离毒品、热爱生命的警示观念。
3、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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