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省公务员考试16日起报名 4月25日笔试

2017-03-13

昨日,吉林省公务员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省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州直机关、法检系统选调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考生可于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同学们要详细以下内容,可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哈,一起去了解吧

1、报考条件

获得大专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5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2、 网上报名

除涉密职位以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5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

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通过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3月23日改报其他职位。

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缴费

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6时30分。

考生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网上缴费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25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月20日至4月25日可在网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局)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

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市、区)局、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申论》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总分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

5、专业考试、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

专业考试: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于3月21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3月22日前通知考生。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普通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普通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6、体检、考核、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作为大学生村官安排到报考乡镇所辖村工作两年,两年后安排在所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两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7 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www.jlgwyks.cn)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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