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液氨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制定了液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液氨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 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
(1) 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 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 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 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 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 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 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 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 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 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 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
(1) 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 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 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 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 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 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 氨槽的管理
(1) 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 铜洗排管15 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 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
(2) 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 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 严禁高液位贮存。
(5) 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 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 设专人充氨
(1) 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2) 充氨人员必须熟悉液氨的工艺流程,液氨的化学性质以及泄漏的紧急处理方法。
(3) 充氨人员负责阀门开关,监测氨槽液位,压力的变化。
(4) 氨车人员必须配合好车间充氨人员的工作。
(5) 充氨人员必须服从生产部的安排,充氨由生产调度统一协调安排。
(6) 充氨员和氨车押运员在氨没有结束,软管没有卸下之前严禁脱离现场。
五、 凭票充氨
(1) 氨车必须持充氨通知单。
(2) 充氨通知单上必须有氨车人员,以及生产部长(或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签字。
(3) 充完氨后,充氨人员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并妥善保管。
六、 液氨计量
(1) 交接班必须如实填写1、2、3号槽液位,交接清楚,不要涂改。
(2) 外售液氨另计。
(3) 当班期间不论是否倒氨或出售或开冰机,各槽液位均会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而出现小幅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盈亏当班自理。
七、 氨车管理
(1) 所有氨车进入厂区一律服从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 进入氨界区车辆慢行,倒车有人指挥。
(3) 充氨作业必须与车间专门的充氨员紧密配合,氨车人员服从充氨人员的安排。
(4) 气氨必须按指定的方法进行回收,对不能回收的只能向水中泄压。
(5) 由氨车人员操作的钢丝软管必须遵守最先上,最后下的原则,严禁中途拆卸。
(6) 氨车严禁乱停乱放。
八、 充氨规定
(1) 原则上,只能从3#贮槽充氨,3#贮量不够时,应提前从生产槽倒入足量,方可充装,严禁边产边装。
(2) 充氨过程中,如出现泄漏或其它意外情况,必须马上停止充氨,直到妥善处理符合要求。
(3) 充氨过程中,应加强与吸收联系,防止气氨压力超高,引起事故。
(4) 充氨工具,防护用具,必须认真保管,用后及时放回消防柜中保存妥当,以保证下次充装时能用,不能使用的及时更换。
九、 事故预防
(1) 氨界区内必须配备防毒面具。
(2) 如管道、阀门出现轻度泄漏,必须马上切断氨源,再安排人处理,以不能切断氨源的,迅速用水冲淋,再安排人处理。
(3) 对突发的重度泄漏,必须想法与氨槽、氨车切断。并迅速上报生产部,对不能切断氨源的,迅速用水冲淋泄漏点、稀释后再想法切断阀门。
(4) 当泄漏较大并无法控制时,应迅速通知附近人员往上风处疏散。并上报生产部组织消防车用水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