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5年影响重庆楼市十大政策
2015年,对于楼市来说,是一个政策多发的年份。针对重庆自己的政策,又有哪些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看看你错过了哪些?
1、渝八条出台:市政府出手救市 10月14日出台“渝八条”
2015年10月14日,重庆市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渝八条房产新政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八条内容包括:房企可调整闲置土地的开工竣工时间、未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商住比例、调整未预售商品住房的户型结构;加快建设照母山、蔡家、空港等北区新兴区域的市政配套;以及再次强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5%、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至20%等。
2、取消限购令:历时4年多时间的重庆楼市限购令终结
2015年5月20日,重庆金融官网刊登了《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红头文件,该《通知》的第二条规定明确指出,暂时取消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交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有关要求。《通知》的提出,意味着重庆房贷新政全面取消对外地人的购房限制。
3、不动产登记:重庆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 为全国首批颁证城市
重庆已初步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搭建,并位列全国首批颁证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启。
根据《条例》要求,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具体而言,以下十项不动产权利均需要办理统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4、重庆买房、贷款不需要婚姻证明了
贷款、买房、购车、出国、继承、迁户、申请廉租房,甚至找工作,以前都会涉及到开具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明。但从10月起,买房贷款都不需要开具了,这大大方便了我们买房的程序,至少不用几个部门之间到处跑了。
5、重庆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降为25%
9月30日,央行在其官网上刊发文章,规定不限购城市的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降为25%,重庆在“不限购”的城市范围里,重庆人购房也可享受新的贷款政策。
6、重庆“限外”取消
5月27日,重庆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银监会重庆银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开始实施。外地人重庆买房限制条件取消的同时,优质房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融资也将有利好。
据悉,重庆市国土局4月份下发文件通知,简化外国人在重庆买房程序,目前外国人买房只比重庆人多2个步骤。步骤如下,第一,提供护照,所提供的护照需要中文翻译;其二。需要到重庆国安局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即可享受重庆本地购房政策。
7、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成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将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成。
同时,《通知》还规定,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 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首付30%。此外,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也联合出台新政,宣布二手房满2年交易免征营业税。
8、2015年央行降准降息5次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1日,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5月11日,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至2.25%;
6月28日,金融机构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8月26日,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0月24日,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同时,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9、住房转让手续费下降1/3
9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重新审核后的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公开的收费清单涉及6项,包括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房屋登记费和考试考务费。住房转让手续费降了1/3。
10、公积金可异地贷款
2015年10月8日,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正式全面推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