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拍卖公告
拍卖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集体土地拍卖公告,供大家参考!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范文一
受委托,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在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屈先松所拥有的坐落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前社村四组的住宅用途房地产权,张房权证永定字第011502号,建筑面积309.9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定集建(2000)字第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8.70平方米),参考价人民币75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佣金诚信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2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190910052910000432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后溶街支行
四、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28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司地址:张家界十字街紫隆商城四楼。
五、特别说明:
1、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2、该标的土地系集体土地,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转让限于该村的村民之间。
有意竞买者详询电话:0744-8280111 18974435511孙女士
区院监督电话:0744-8597266
工商监督电话:0744-8227065
详见拍卖公司网站(//www.zjjygpm.com/)
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9日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范文二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09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我公司拍卖厅对:辽阳龙祥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腾鳌北大桥西2公里处胜利村)所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1、该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辽阳县穆家镇胜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为辽县集用(2006)第1114号,使用面积约11972㎡及房屋一处(生产车间),辽阳县村字第208014862号,建筑面积约2212㎡。起拍价1,725,580.00元。
2、该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辽阳县穆家镇胜利村房产四处(辽阳县村字第208014864号、208014865号、208014863号、208014866号),总建筑面积约1069㎡。起拍价457,805.00元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范文三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1月6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1403002: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村元头新村一巷49号房屋[土地证号:东府集用(2000)字第1900061604577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412356号],土地面积约76.2㎡,建筑面积约458.25㎡, 起拍价724035元,保证金72000元。(被执行人:温锐成)
特别说明: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限东莞户籍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
集中看样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处集中看样。
展示时间:2014年12月15、1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我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与我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联系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8925588441(郑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第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9889129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电话:8988921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