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注意事项

2016-11-12

本文为大家讲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到证是国家统一发放的就业报到凭证,除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升学、出国和暂不就业外每位毕业生一份,分为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单位)和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

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单位)是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报到时上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就业凭证。毕业生离校后1年内如要变更单位,请按调整就业手续办理报到证改派,调整就业表请到学院领取。 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是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或未来签约单位报到时就业凭证。毕业生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后,可参加地方招考,如在毕业后未去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将失去生源地招考就业的机会。毕业生到未来就业单位报到时,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本省生源在本省就业,请将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无需改派;

2、外省生源在福建省就业可将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由用人单位到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改派,如用人单位要求学生自行到人事厅改派,请毕业生携带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毕业证书原件、协议书(除博士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必须是当地人事局盖章,其中福建省泉州、三明、莆田卫生局对硕士研究生的盖章也为有效盖章)到福州海峡人才大厦12楼办理改派,改派结束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3、外省生源到异地就业,请毕业生待签约完毕后携带待就业报到证(备注为待就业)、毕业证书原件、协议书(除博士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必须是当地人事局盖章)到福州海峡人才大厦12楼办理改派,改派结束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备注:出现报到证打字错误或符合待就业报到证中2、3类毕业生,且截止6月24日已签约,请将待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除博士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必须是当地人事局盖章,其中福建省宁德、莆田卫生局对硕士研究生的盖章也为有效盖章)交给辅导员,学生处将

与6月27(星期一)到人事厅为毕业生集中改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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