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学生创业基地

2016-12-02

长沙的大学生想要创业,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时候可以去寻找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帮助,今天小编整理了长沙大学生创业基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长沙大学生创业基地

长沙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地”

长沙市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凡新增大学生创办企业20家以上的产业园区(基地、大学、大厦),吸纳大学生创办企业10家以上的企业,可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基地,每年给予30万-50万元资金补贴。大学生创业基地将加大标准产业用房和创业公寓的建设力度,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房产部门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满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需求。

一、并不仅仅是指应届生

鼓励大学生创业,并不仅仅是指应届生。《意见》涉及的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主要是指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在长沙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

二、入驻基地可减免租金

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由创业基地提供经营用房,第一年按每月900元、第二年按每月700元、第三年按每月500元减免经营用房租金。

三、可提供免费创业公寓或宿舍

在长沙没有家庭住所的创业大学生,可由创业基地提供三年免费创业公寓或宿舍。创业基地不能提供免费住处的,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补贴。

四、基地以外租赁经营场所有补贴

在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外租赁经营场所自主创办企业的,三年内由房产部门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第三年按每月400元给予补贴。在长没有家庭住所的,还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补贴。

A、鼓励对象:在读期间和毕业两年内大学生创业皆可获扶持

B、对零就业、下岗失业、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给予重点鼓励和扶持。

长沙大学生创业就业注册指南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长财金[2014]20号)

贷款对象:在长自主创业的毕业两年以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进行个人贷款,也可进行联合贷款,并符合以下条件:创业项目是微利项目;本人(包括合伙人)及所在家庭没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个人(包括合伙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可提供担保(联合贷款须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个人贷款可采取房产抵押担保也可采取第三责任人担保)。

贷款标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联合贷款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

办理部门:贷款人可到项目或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市、区(县、市)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审核

提交材料:

1、个人贷款需提交材料

(1)贷款申请及项目说明;(2)贷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3)贷款人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证》(4)贷款人及配偶(已婚)的个人信用记录(5)《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参加创业培训的需提交《创业培训合格证》

反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的,提交:(8)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9)房产所有人及配偶(已婚)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10)资产权属人承诺书。

反担保方式为保证人担保的,提交:(11)反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12)反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书。

2、联合贷款需提交资料:

除上述1-10项外,还需提交(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伙经营登记证明,或组织起来就业实体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出具的证明材料;(2)合伙经营的验资报告,或组织起来就业实体的花名册和工资表。

长沙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从省政府官网上获悉,为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从下个月9日开始,我省每年会评选10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100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人、10万元/个的奖励。对此,我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文件,只要文件传达到了,我市肯定会严格执行。届时会公布申报渠道与方法,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记者了解到, 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优质初创企业申报都要求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如2015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同时,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5人以上,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5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

对入选的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按规定颁发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按规定拨付到相关市县财政,再由市县财政拨付至“双百工程”获奖对象的银行账户。《办法》明确,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纳入全省“双百工程”评选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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