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图书管理规定范文3篇

2016-12-02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司图书管理细则,欢迎参阅。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范文1

为营造公司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购置

第五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八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 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 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叁考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爲限。

第二十一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管。

第二十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上级论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20xx年 月 日实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范文3

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原因,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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