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爱情文章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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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代爱情文章1: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关于近代爱情文章2:爱情就像洋葱

结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切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关于近代爱情文章3:相爱,不只是一句承诺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相爱,不只是一句承诺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起打饭,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世的神密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套。10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二副。都是红手套。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情况好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具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有这条项链后显的别校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具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的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地,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屡,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具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谎了的,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7、8千了,而她只有几百块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块给他,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拿着。他的眼泪要决堤,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妇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原因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块,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先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那时她不久就把钱寄回去,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到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的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老师,快40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了她增加的是沧海桑田,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具17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保送到北大,想说谢谢,可觉得语言那么单,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的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时间,他从椅子上起来,眼泪猝不及防落下来,心里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到,她眼睛中是泪,人有些发抖,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些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在他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具包是她送的,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掉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老了,年头太多了,有什么可以忘记可以永远?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想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原来,相爱是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他,他是对不起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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