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炮制作合同,高炮制作合同样本

2017-03-06

高炮作为重要的近程地面防空武器,命中精度是衡量其作战能力的重要指标。那么高炮制作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炮制作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高炮制作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将公司单立柱 面广告塔整体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由乙方承制。广告塔实际规格总高度为 米,面长 米,画面高 米(含灯架、跑道 米)* 面,为慎重起见,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此制作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前提要求

A、 甲方要确认所施工地层范围内有无光电线缆、下水管道及原始基础等(建议请相关部门实地勘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B、 本着协调合作的精神,甲方要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电等的方便,确保乙方按时按质地圆满完成工程。

C、 甲方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如:城建、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如因此误时误工由甲方负责。

二、 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安全自保、施工人员互保工作。发生所有事故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

三、开竣工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质保要求。

A、画面质保期为年;

B、整体广告塔质保期为年左右油漆保养一次,甲方不承担保养义务);

C、上两条遇有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等不可抗拒的突发特大自然灾害不负质保责任。除此外按国家标准。

五、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整。

六、以上价格不含税收,如需开票请按国家税务规定开票税费:工程税=0.073%广告费=0.13%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违约金 万元。

八、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预付乙方万元,塔体吊装前甲方付乙方30% 万元,施工结束的当日付15% 万元,15%作为质保金, 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以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高炮制作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户外大型高炮广告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该广告设置要求为:乙方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及电器设备和辅材),数量 只,广告牌下口距地面高度为 米,立柱颜色为 色,广告面为彩钢板蒙面,彩钢板厚度为0.5毫米(±0.6丝),油漆采用 ,底漆两遍,面漆一遍。广告牌规格为: 。该广告工程所采用钢板、角钢、圆钢、彩钢板、焊接管等主材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材料均以预算要求为准,见本合同附件一。

2、施工地点:

3、上述广告牌工程施工图纸,见本合同附件二。

二、甲方的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工作。

5、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根据工程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结果给予验收评定。

7、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群(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8、甲方负责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城管、地方群众的协调工作。在协调工程中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工程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工程全程监督,依据实际结果给乙方验收评定。甲方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乙方应即刻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程施工前期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所用材料的规格、数量、清单,以及详细施工方案。

6、乙方承诺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和合同附件清单用料进料施工,所使用的钢材符合国家标准。

7、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项目验收单,甲方按单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项目验收。

8、该广告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因人为所致、不可抗力所致产生的结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确系质量问题造成的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乙方向甲方赔偿该广告牌等值费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出现可修复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____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延期竣工的相应损失。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停工。

4、不可抗力。

5、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延期时日。

五、合同总价:

经双有商定,广告牌施工承包价 元,共计小写:¥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款30%计: 元定金;待该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完成,再付60%工程款计: 元;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余款10%计: 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为预算清单材料约定的内容为准。质保时间为二年,二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三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量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如有维修另作收费。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临时重点补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高炮制作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甲方高炮广告牌建设相关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发启装饰城B区路边高炮广告牌一座的工程建设及材料承包给乙方,不含基础。地面至高炮最顶的总高为25.2米,牌面尺寸为18米×6米双面。

二、高炮广告牌承包价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08000元),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后付 元,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元。乙方收到款后正常施工,10日内完工。

四、此高炮必须能抗十二级台风,其它自然灾害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运输车辆的通行方便,保证电源的接用,调解工程期间一切的相关地方矛盾。

2、该高炮广告牌的建立,甲方必须经市容、路政等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造,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如因没有完整手续或其它矛盾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每年需对该高炮广告牌进行一次防锈加焊刷漆等维护工作。如因甲方未正常维护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和损失。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组织的施工人员,吃、住、行乙方自行安排。

2、乙方负责施工建造所需要的所有机械和相关工具。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同时乙方应该严格要求现场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七、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允许顺延工程:

a)因甲方提出变更、增加施工项目、改动线路及施工中改动安装等。

b)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大风雨、雪天气)。

c)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所延误的工期。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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