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车辆超员1人怎么处罚
不管是怎样的车辆都规定了一定的核定准载人数,要是超过这个规定的人数的话,则就会构成超载,也就是我们说的超员。那么,你知道七座车辆超员1人怎么处罚吗?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车辆超员处罚规定,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示:
①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超载的原因
超载屡禁不止,首先在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以致养虎遗患。初始阶段,有关管理部门对超载现象的置若罔闻,使违规者大获其利,奉公守法者吃亏,于是正规厂家也干起了大吨小标的营生,各种所谓"某某王"的车型,便因此应运而生,终于酿成了今日的局面。这些正规厂家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企业信誉好,他们参与进来,不仅使超载向规模化、规格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合法化的感觉,更加堂而皇之,因此对社会的危害也就特别严重。
如何治理超载
治理超载是个大问题但并不是一个难问题,为什么说它不是一个难问题呢?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往往拦下一辆超载车,对方只要交付了一定数额的罚款就可以顺风无阻,直到在下一个路口被拦截,再缴费再上路,正是这种只收费不管理,交了买路钱就一路顺风的做法,以及管理者事不关己的做风才会使得高速路上的超载现象屡禁不止。
部门管理到底是为了制止、堵住疏漏,还是一罚了事?如果不从思维上进行转变,治理超载的行动很容易沦落为一阵风式的运动式管理。
其次,没有事故的守卫负责制。往往隐患车、超载车上路的时候,没出问题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但出了问题就发现往往事故车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正是这种各扫门前雪的分段思维管理思路才会使得高速公路上的超载难的问题难以禁止。更多作用是在于收费上、在于罚款上,而不是在制止上,正是这种只关心收费不关心危险的行业潜规则,才会使得超载危险上路屡禁不止。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到底是在超载车没有上路之前就拦截,还是说让危险的隐患在路上前行,毫无疑问前者更有效,治超难难在只收费不管理,难在没有守卫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