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养老保险新政策_湖南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2017-05-17

2017年在湖南现在有什么养老保险呢?湖南的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湖南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湖南省最新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和条件

补缴流程: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欠费补缴申请表及欠费情况说明;

2、本人档案。

(二)办事程序

参保单位填报《欠费补缴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资料至机关事保中心缴拨事务科(303室)审核,确认无误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区12号窗口打印个人断档补缴单、统筹补缴单。参保单位持补缴单第二联到银行按机关事保中心账号单办理补缴。

(三)注意事项

1、个人补缴包括个人断档补缴、统筹补缴。断档补缴需提交个人欠费情况说明,统筹补缴需提供本人档案。

2、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个人补缴单一式,第一联缴费后交财务部门(3F2)登账,第二联参保单位留存,服务区12号窗口留底)。

补缴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4:30(冬季)2:30至5:00(夏季)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综合楼三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区;

电话:4900305。

2017年湖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鉴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6年初发布,相应的2016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6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16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16年度基准值发布前,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525元/月、低档2715元/月预缴。

(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575元/月封顶、27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5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停保、转出或退休的,可以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职工的,也可以以申报缴费工资后按暂定基准值保底封顶的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44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4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82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二、2016年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6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2016年度基准值并结合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转出、退休的,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四)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五)2016年度之前的欠费或断档,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缴或补缴,其中,以4525元/月为基准值清缴或补缴的,以2016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六)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2016年度基准值或2015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相应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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