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表彰先进的决定
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17表彰先进的决定,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7表彰先进的决定范文一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发〔2015〕96 号)的精神,学校组织了2016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经评审,教育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何泳儿等1778位同学获“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全校其它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努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2016 届“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名单
电子信息工程
陈斯铭 陈维柱 邓 楠 谷兴龙何淑霞 黄路瑶 季春晖 孔德敏 李佳芮 李云峰 倪 虎 万思明 汪雅蓉 王正旺 温 灏许文亮 叶 湾 尹文兵 张文静 张亚坤 赵忠娟 祝天培 邹泽琼
通信工程
曾可卿 付晨远 付 溢 葛 婷贺雪莉 胡昱容 李 白 李恒民 李 飘 刘礼萍 刘 怡 罗诗仪 孙新丽 谭梦源 汤 莉 陶佳佳 王 飞 王 萍 王秋苹 王 妍 魏步彬 项世明 严明月 杨 佳杨雨桥 张子豪
物理学
宾 倩 陈 戈 陈 烨 丁秋梅冯韵儿 郭靖宜 韩 鼎 洪双艳 黄清华 李 青 刘桂萍 柳菊荟 罗志俊 戚亚娟 王金华 王 盈 魏晓丹 夏 莹 赵艳霞 周会兵 朱 琛 朱家春 邹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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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关于2017表彰先进的决定范文二
2015年,全区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初确定“一年要封关”的目标任务,按照“边建设、边招商”的总体思路,突出创新驱动,着力完善机制,狠抓要素保障、建设速度和招商引资,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顺利通过了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组的验收,如期开关运行,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以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刘超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区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拼搏进取,创先争优,为促进临沂综合保税区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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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关于2017表彰先进的决定范文三
各村、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2015年,全镇上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负重前行,开拓创新,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活力得到明显提升,各条战线都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镇党委、政府决定:
一、授予鞍东村党总支、马井村党总支、溜山村党总支、泉水村党总支、李西圩村党总支、张井村党总支 “2015年度‘五个好’村党组织”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二、授予张井(第一名)、鞍东村(第二名)、溜山村(第三名) “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授予鞍东村、四平山村、泉水村“2015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四、授予溜山村(第一名)、水圩村(第二名)、李西圩村(第三名)“2015年度武装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五、授予溜山村、金田村、五岗村“2015年度民生工程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六、授予鞍东村(第一名)、马井村、茶庵村(第二名)、泉水村(第三名)“2015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
七、授于马井村(第一名)、龙潭湖村(第二名)、鞍东村、李西圩村(第三名)“2015年社保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
八、授予五岗村(第一名)、溜山村(第二名)、水圩村、李西圩村、金田村(第三名)“2015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并分别奖励驻村点长共4000元、3000元、2000元。
九、授予马井村、鞍东村(第一名)、泉水村、李西圩村(第二名)、龙潭湖村、水圩村(第三名) “2015年度三线三边三地整治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十、授予鞍东村、水圩村、马井村“2015年度土地管理先进村” 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十一、授予霍邱县财政局马店分局、马店镇派出所、马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马店镇国土中心所、马店镇司法所 “2015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000元。
十二、授予水圩村、马店镇派出所(第一名);李西圩村、马店镇司法所(第二名);溜山村、马店国土中心所(第三名)“2015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十三、授予霍邱县兴鑫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铸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霍邱县永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霍邱县正浩商砼有限公司、马店镇荣汇商贸街项目部、霍邱县鑫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度先进民营企业”称号,分别颁发奖牌。
十四、授予瞿华利、张传宏、吕荣久、梁清华、胡来友(并列)、乔守龙、刘德龙、董士选、周如国(并列)、张读林、李莉、陈长茹等同志“2015年度十佳村干部”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各500元。
镇党委、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奋斗,再创佳绩。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和各条战线的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争创一流,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马店镇委员会
马店镇人民政府
年元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