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广东户籍改革的进程
2016-11-14
广东户籍改革
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自理口粮落户、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2001年11月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在全国率先提出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此文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2003年至2010年
逐步将人口迁移重心从小城镇转移到中心镇和中小城市,先后逐步放宽了投资入户、纳税入户、购房入户以及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各类人才、创业和具有突出贡献人员入户条件,拓宽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渠道,先后出台并修订了《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义》、《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其中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和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制度属全国首创
2011年初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后,省政府迅速出台了相关通知,提出分类实施户口迁移政策、合理放宽城镇入户条件、依托居住证提升服务农民工水平等三点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2012年10月
省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我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四条具体意见和推进工作时间表
2014年7月24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广东历时1年,于2015年7月份推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