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敦煌杯古筝大赛

2017-03-22

中国民族音乐保存了民族的记忆和智慧,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交流的重要载体,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重要根基。为更好的传承发展中国民族音乐事业,创造民族音乐传播、学习的优质土壤,展示中国民族音乐专业化、艺术化的发展成果,提高民乐学习者的鉴赏力和演奏水平,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承办,“敦煌杯”全国青少年琵琶大赛和古筝大赛等系列高端民族器乐赛事陆续拉开帷幕。所有赛事从专家顾问到评委均为国内顶尖演奏家、知名教授,赛制严谨科学,务求公正,使参赛者在良好的竞赛环境中获得学习和锻炼的机遇,开阔视野,历练成长。以下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敦煌杯古筝大赛(闭幕音乐会 《莲花谣》筝双人 周雪琪视频):

敦煌杯古筝大赛比赛章程(部分节选)

一、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金、银、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二、评奖办法:

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表演,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参加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准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经费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届比赛组委会。

2012全国青少年古筝大赛组委会 2012年5月

备注:赛场提供部分练习用琴,每个比赛场地将提供比赛用琴两台 C调 D调各一台。如对比赛用琴有特殊需要请选手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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