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保障性房屋产权过户所需资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是购房者买房之后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保障性住房产权过户和正常的商品房过户有区别吗?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一、保障性住房房屋产权过户
办理部门: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商品房科
办理地点 :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116号)大厅一楼 2-3号窗口
办理电话: 029-87639973
承诺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移交至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所需资料:
(1)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权属登记分户表);
(2)转让方(开发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转让方(开发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让方(买受人)身份证明;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
(7)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8)承诺书(由开发商出具);
(9)房屋分户实测平面图;
(10)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据;
(11)其他相关补充资料。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
受理范围: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且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前置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应满18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复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6、 市住房保障中心13个工作日完成终审。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受理:1个工作日。受理并对区上报来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和信息录入;
(2)初审:11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六部门进行联审,同时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结合联审结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1个工作日)。
(3)复核:0.5个工作日(科长审核)
(4)审批:0.5个工作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通知审核结果)
7、 申请审核资料逐级返还,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