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知识
在实验室中,经常与毒性很强、有腐蚀性、易燃烧和具有爆炸性的化学药品直接接触,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你还知道哪些关于化验室安全知识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化验室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化验室安全知识
1.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3.使用浓酸、浓碱,必须极为小心地操作,防止溅出。用移液管量取这些试剂时,必须使用橡皮球,绝对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溅在实验台上或地面,必须及时用湿抹布擦洗干净。如果触及皮肤应立即治疗。
4.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属钠等)时,应特别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倾倒易燃液体。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准在火上直接加热,只能在水浴上利用回流冷凝管加热或蒸馏。
5.如果不慎倾出了相当量的易燃液体,则应按下法处理:
(1)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的火源和电加热器。
(2)关门,开启小窗及窗户。
(3)用毛巾或抹布擦拭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到大的容器中,然 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7.用油浴操作时,应小心加热,不断用温度计测量,不要使温度超过油的燃烧温度。
8.易燃和易爆炸物质的残渣(如金属钠、白磷、火柴头)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应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
9.废液,特别是强酸和强碱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应先稀释,然后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来水冲洗水槽及下水道。
10.毒物应按实验室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使用时严格操作,用后妥善处理。
二、实验室灭火法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时,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切断电源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
7.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三、实验室急救
在实验过程中不慎发生受伤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1.受玻璃割伤及其他机械损伤:首先必须检查伤口内有无玻璃或金属等物碎片,然后用硼酸水洗净,再擦碘酒或紫药水,必要时用纱布包扎。若伤口较大或过深而大量出血,应迅速在伤口上部和下部扎紧血管止血,立即到医院诊治。
2.烫伤:一般用浓的(90%~95%)酒精消毒后,涂上苦味酸软膏。如果伤处红痛或红肿(一级灼伤),可用橄榄油或用棉花沾酒精敷盖伤处;若皮肤起泡(二级灼伤),不要弄破水泡,防止感染;铬伤处皮肤呈棕色或黑色(三级灼伤),应用干燥而无菌的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急送医院治疗。
3.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钠、钾等触及皮肤而引起灼伤时,要先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用5%乙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涂洗。
4.强酸、溴等触及皮肤而致灼伤时,应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以5%碳酸氢钠溶液或5%氢氧化铵溶液洗涤。
5.如酚触及皮肤引起灼伤,应该用大量的水清洗,并用肥皂和水洗涤,忌用乙醇。
6.若媒气中毒时,应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若严重时应立即到医院诊治。
7.水银容易由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以经皮肤直接吸收而引起积累性中毒。严重中毒的征象是口中有金属气味,呼出气体也有气味;流唾液,牙床及嘴唇上有硫化汞的黑色;淋巴腺及唾液腺肿大。若不慎中毒时,应送医院急救。急性中毒时,通常用碳粉或呕吐剂彻底洗胃,或者食入蛋白(如1 升牛奶加3 个鸡蛋清)或蓖麻油解毒并使之呕吐。
8.触电:触电时可按下述方法之一切断电路:
(1)关闭电源;
(2)用干木棍使导线与被害者分开;
(3)使被害者和土地分离,急救时急救者必须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手或脚必须绝缘。
四、实验室常识
1. 挪动干净玻璃仪器时,勿使手指接触仪器内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仪器的塞子,不要盖错。带玻璃塞的仪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暂时不使用,要用纸条把瓶塞和瓶口隔开。
3.洗净的仪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净纱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仪器内壁。
4.除微生物实验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试管口。
5.不要用纸片覆盖烧杯和锥形瓶等。
6.不要用滤纸称量药品,更不能用滤纸作记录。
7.不要用石蜡封闭精细药品的瓶口,以免掺混。
8.标签纸的大小应与容器相称,或用大小相当的白纸,绝对不能用滤纸。标签上要写明物质的名称、规格和浓度、配制的日期及配制人。标签应贴在试剂瓶或烧杯的2/3处,试管等细长形容器则贴在上部。
9.使用铅笔写标记时,要在玻璃仪器的磨砂玻璃处。如用玻璃蜡笔或水不溶性油漆笔,则写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试剂和标准溶液后,需立即将瓶塞严,放回原处。取出的试剂和标准溶液,如未用尽,切勿倒回瓶内,以免带入杂质。
11.凡是发生烟雾、有毒气体和有臭味气体的实验,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橱门应紧闭,非必要时不能打开
12.使用贵重仪器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酸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红外光谱仪等,应十分重视,加倍爱护。使用前,应熟知使用方法。若有问题,随时请教。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仪器,请告知负责人。
13.一般容量仪器的容积都是在20℃下校准的。使用时如温度差异在5℃以内.容积改变不大,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