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06-14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省新一轮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克振副省长将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召开今天这样一个重要会议,我们酝酿已久,是作了充分准备的,可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一直在为召开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作准备。截止目前,我们形成了两大初步成果,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后才召开的会议。一是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形成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个《意见》,已于5月21日由省委、省政府以鄂发〔20xx〕14号文件印发。二是省政府在端午节后一上班即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第一个议题就是审议省国资委提出的《省出资企业改革指引》。我们在这个《指引》中对每户出资企业都明确了改革、转型的目标、方向、措施。在这样一些工作到位之后,我们才开的会。因此,还可以说我们今天是有备而来 、有备而会、有备而言。

在克振副省长作重要讲话之前,我先就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作一些解读。

首先,我们希望出台一个有效管用的文件。因此,我们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工作的层次性、问题的针对性、措施的操作性,希望努力做到文件的立意明确、务实管用。一是层次性。我们定位在中观层面上,即不能太宏观,也不能太微观,这与省级这个层面是相适应的。要立足湖北省域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观层面,既贯彻中央的改革精神、学习外地经验,又不照转照抄照搬,既阐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图和总体要求,实际措施又不能太过琐碎,给改革探索特别是市州县区的探索留有一定的余地,从而体现认识和实践的连续性、发展性,体现政策的弹性和包容性,鼓励地方及企业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二是针对性。就是中央和省委已经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在这个《意见》中不再大篇幅地引述,也不再阐述属于宏观层面要解决的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紧密结合湖北地方国有企业活力不够的阶段性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思路和措施,以增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为着力点和落脚点。三是操作性,就是国资国企改革的措施要切实可行、能在实践中操作到位,没有政策法律上的障碍,不超越我省地方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

关于文件的结构,我们采取了条目式表述,全文共分8个部分28条。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和企业分类,是全文的总纲。最后第八部分强调组织领导。中间6大部分为改革的核心内容。全文条目清晰,有机联系,浑然一体。

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企业的科学分类,是文件的总纲。总体要求提出四个坚持,其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改革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实施改革的工作原则,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突破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两句话极其关键。这是这一轮改革最核心、最具实质性意义、最有特色的改革举措。抓住了这一纲领,就得到了这轮改革的要领,那么,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就是可以期待的。提出的基本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落脚点是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为此,梳理提出了四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在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任务。二是运营好国有资本,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这条贯彻了我们始终坚持的"只有高效运营国有资本才是最好的监管"这一理念。三是围绕主要管资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四是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特别是与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资本混合、融合的文章。在第一部分还提出了企业分类,我们认为这是分类推进改革、分类实施监管、分类进行考核的前提。省内地方国有企业大体按照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划分,分类不强求上下一致,可以动态调整。

第二部分,提出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当然也是我们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总的要求是要体现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有企业构建股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产权基础。我们首先特别强调产权基础,如果缺乏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权基础,不管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形式上看多完善、多严密,缺乏这样一个多元化的产权基础,其作用都会大打折扣。为此,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提出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置换、项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同步吸纳非国有资本和社保基金、保险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省域内外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的合资合作。这里讲的合作包括省、市、县国有企业的纵向、横向的重组与合作。同时强调在改革中要高度重视产权管理,避免国有资产贱卖和流失。二是全面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明确公司制股份制是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提出对国有独资企业一律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并要求全省在20xx年基本完成这项任务。这既是对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工作手段的明确,也是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对这"两个一律",在省委常委会审议《意见》时,鸿忠书记给予了较高评价。我们首先就是要按这"两个一律"去做、去推。这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三是不断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推进国企上市,打造公众公司,力争到2020年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目前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在15%左右,任务相当艰巨。四是积极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对各类适合员工持股,且员工也有意愿持股的地方国有企业,均应允许持股。这类企业一般为智力密集,俗称人脑加电脑的转型企业,推员工持股,效果会非常明显。《意见》还提出了"两个允许"、"两个鼓励",允许改制时同步内置员工持股,允许出资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人力资本要素贡献占比高的企业率先推行员工持股,鼓励核心团队出资参与企业改制。总之,在员工持股问题上,我们是彻底放开了。如果说我们其他改革要创造条件、寻找机会、假以时日的话,那么员工持股、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这些改革举措是立即可以做的。

第三部分,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总的是要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方针,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是出资人管资本的重要方面,即管资本投向、管资本进退。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分类推进调整重组。对公共服务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则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大家注意,这里没有强调对公共服务类企业的国有独资和绝对控股,也没有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等功能类企业提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要求,足见我们的思想还是非常解放的。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只是在政策上留下了口子和空间,在改革的实际操作中,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和相关因素因地因企制宜,灵活处理,不搞齐步走,不刮一阵风。我们还提出研究平台公司、港口岸线、航空机场、轨道交通、设计勘探、土地矿产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和集团组建方案。这是根据省委常委会精神后来加上去的内容,将突出全省一盘棋加快资源整合,会涉及到各个市州。具体方案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也会与大家很好地商量。二是主动进入优势项目和产业领域。有退还要有进。"退"不是萎缩,是为了"进",是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提倡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双向进入、交叉持股。文件就国有资本将来可积极进入的领域和方向作了重点明确。三是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核心是推动国有资本加快从劣势企业退出,并加大"空壳"企业强制退市力度,盘活低效资产。这一块,省、市、县各级都还有很大的工作量,解决起来既需要较大的工作力度,又需要相关政策措施的配套,希望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限期解决。

第四部分,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要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首先是确立董事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并明确提出企业经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对已建立起规范董事会的企业,则要求依法落实董事会选聘经理层、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对目前国有股仍占控股地位的竞争类企业,积极推进以监管机构为主导、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能有效履职的董事会建设。这实际上是说,对没有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企业,选谁当董事对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十分重要。规范董事会建设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任务,各地要加大推进力度,没有董事会的要加快建立,不规范的要加紧规范,人没选好的,要尽快调换。二是创新监事会监督方式。继续强调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特别强调了不平均使用力量,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监"。文件还提出,可以探索建立监事会成员市场化选聘机制,选用专业人员开展更加有效、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监督。三是提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这虽然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改革事务,但现在仍有不少国有企业存在"大锅饭"问题,所以很有必要提出明确要求,以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努力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改革愿景。

第五部分,创新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总的是坚持办好企业关键在人、关键在选准人、用好人、激励人、约束人的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这里核心的是做好结合的文章,即坚持党管干部与体现权责一致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选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这三者之间很好地结合起来。保障党委的主导、把关、决策作用,赋予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其履职需要相适应的参与权、建议权,尊重企业的选人用人自主权。在操作层面上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层分类的差异化管理。省出资企业专门出台了有关规定,各地可以参考。二是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的去行政化,强调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和竞争上岗的比例。三是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强调要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同时,对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分配、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责任追究等提出了要求。这一部分最大的亮点,就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市场化程度,提高激励约束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强调既要强激励、更要硬约束,两者缺一不可。

第六部分,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出坚持国有资本市场化运营的改革取向,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和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具体有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切实推进政企分开。要求在20xx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企业脱钩任务,限期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强调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二是建立运转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提出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这三类平台的建设。强调着力办好现有的资本运营公司,根据需要可适当组建一些新的公司。同时,明确要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资本补充机制,其意在增强后劲、做实做强。三是调整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和履职方式。实施新一轮监管机构职能调整,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实质上是进行配套的机构改革。提出以管资本为主调整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和履职方式,企业具体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不再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同时建立投资决策备案备查、投资后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体系。在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逐步推行总会计师派遣制度。向国有企业派遣总会计师是针对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及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采取的防控措施,是保障出资人权利的基础性举措,这项制度已在山东、苏州等地国有企业中推行多年,很有成效,我们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现代企业治理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健全,积极加以推进。四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基础工作是要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核心是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五是切实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是加强学习培训和作风建设,提升国资监管队伍素质,主动适应主要管资本的要求。

第七部分,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拓型党组织,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创新党建工作机制。重点是完善企业党委(党组)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防止过度重合。这项措施针对性极强,目前企业董事会成员与高管人员高度重合现象比较严重,要重点予以规范。二是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核心是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强调凡是设立党委(党组)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逐步推行企业纪委书记在不同出资企业间轮岗交流,推动企业总部向重要子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委书记。着力落实企业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使主体责任到位,我们希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一个人承担。省出资企业基本上是按这一思路在配主要领导。三是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提出培育愿景明确、职工认同、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第八部分,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抓好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这里特别强调,国资监管机构要把国企改革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协调、推进、落实,并要定期报告工作,上级要及时研究、及时决策、解决问题。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提出了建立政策性项目和服务补偿机制,解决特困企业职工安置、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要求。希望各地结合实际对号入座,积极研究出台国资国企改革的配套支持政策。三是形成支持合力。主要是落实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责任,形成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的合力。四是积极大胆探索。强调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要更开阔一些,胆子要更大一些,决策要更迅速一些,步伐要更快一些,落实要更有力一些。地方国有企业多为竞争性企业,地位远没有央企重要,也谈不上更大的控制力影响力,因此,大胆推进改革不要有太多顾虑。改革要敢字当头,要有突破性,要有爆发力。这一精神也是省委常委会的明确要求。

文件最后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这是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共性要求,没有特殊和例外,务必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今天机会难得,我们把各市州分管国资监管工作的政府领导都请来了,这在我本职工作任上还是第一次。最后我还想就如何做好市州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规范国资监管,谈几点意见。我们也期待分管的政府领导在这些方面更具坚定性、专业性、权威性。

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强调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强调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这个《意见》也进一步强调,要限期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除政府授权的国资监管机构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其他部门不得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政企脱钩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形成的企业、新组建的企业、金融类企业,其国有资产都要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各地都要加大推进企业与党政机关脱钩的力度,在20xx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企业脱钩任务。目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在市县比较普遍,极少数市县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没有破题,有的还是沿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那套搞法,所以此项改革任务尤其艰巨、尤其沉重,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策法规依据上,我们有《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各地要严格遵照执行,依法推进改革。在改革工作部署上,省委省政府有时间表,各地必须按时完成,不能打折扣,不能讲条件。

二、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和难度很大,但在目前改革大潮涌动的形势下,又将会变得相对简单,特别是经营性事业单位,其中不少都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身就有想改革、盼改革的内在动力。同时,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地方政府整合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和资本的客观需要。根据中央和我省的部署,这项改革是必须要大力推进的,就改革的负担而言,那是"下雨背稻草,越背越重",所以晚改不如早改,早改早主动,越晚越被动。希望各地党委、政府将这项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三、严守不能兼职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xx〕18号),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也对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强调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现兼职的如确定到企业任职,必须辞掉公职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同时转至企业。这一规定既是严格管理党政干部的需要,也是推进政企分开的需要。目前,我们已按规定对省出资企业中党政干部兼职任董事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根据我们的调研,目前在部分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领导职务现象是比较普遍的,特别是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在一些国有独资企业、公共服务类企业尤为严重。希望各地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在严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的同时,也要严守不能兼职的规定。

四、搞好企业分类。省委省政府《意见》强调,要因地因企制宜,对国有企业实行科学分类。这是今后推进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改革、分类调整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在《意见》中将省内地方国有企业大致分为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这三类,这是针对全省的一个指导性意见,各地可根据本地国有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类,不要求上下一致,也可以适时动态调整。有的地方国有企业数量较少,也可以不分类,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和监管。科学考核、有效监管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服务企业的一项基本功,无论哪个地方,只要有国有企业,都不可避免要研究制定尽可能科学、有效、管用的监管和考核制度。所以,对国有企业数量较多、资产规模较大的地方,都要积极分析研究,尽早对企业进行分类,进而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五、探索管资本的新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全新命题,这意味着这次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心不再只是"如何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而是由"管企业"更多地转变为"管资本",即推动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由实物形态的"企业"转变为价值形态的"资本"。在"管资本"的定位下,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方式将发生新的变化,需要以产权为纽带、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依托、以公司章程为指引,以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重点,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简而言之,就是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同志说的"管资本"应该做到"管多、管少、不管"并举。管多,就是凡和出资人有关的事情,都要严格管起来;管少,就是用市场化的方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不管,就是不管企业内部事务,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国资委要实现向国有大股东角色的全面转型,在管理方式上,以往是"行政强约束、财务软约束",今后要转向"行政软约束、财务强约束",更多关注、考核国有资本的收益和回报。如何"管好资本"?那就是要强化国有资本运营,也只有高效率的国有资本运营才是最好的监管。省委省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运转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分别就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方向、目标和路径。各地要结合实际,规划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构架,明确本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努力提高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

同志们,省委省政府、全省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国资国企改革充满期待、寄予厚望。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乘全国深化改革之东风,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不回避困难,不逃避风险,全力打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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