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投标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2017-03-23

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投标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制作投标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投标须知”莫弄错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制作投标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实例1:某“招标须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近3年开发基于Websphete、Oracie大型数据率的成功交易业务记录,而某投标者将“近3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2、“实质要求”莫遗漏

《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

实例2: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若投标者遗漏了对“招标货物有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该货物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投标者在投标书中遗漏了对“投标人必须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做出的响应,则投标者E和投标者F,都将因“遗漏”而被淘汰。

3、“重要部分”莫忽视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美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后落榜。

实例3:投标者不重视写好“标函”,则就会在“标函”中不能全面反映本公司的“身价”,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业绩,甚至将获得的重要奖项(省优、市优、鲁班奖等),承建的大型重要项目等在“标函”中没有详细说明,从而不能完全表达本公司对此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诚意。

实例4:一些|考试|大|投标者对“技术措施”不重视,忽视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本项目精良设备名称的详细介绍,以致在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4、“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相关阅读:

投标书的编制原则

a.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的原则;

b.科学合理的原则;

c.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

d.维护本企业商业秘密及国家利益的原则;

全面反映使用单位的需求的原则:

招标将面对的使用单位对自己的工程、项目、货物了解程度的差异非常大。再加上项目的复杂程度大,招标机构就要针对使用单位状况、项目复杂情况,组织好使用单位、设计、专家编制好标书。做到全面反映使用单位需求。这方面我是有教训的。举例(略):

科学合理的原则: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提高设备精度、房屋装修标准等等,否则会带来功能浪费,多花不必要的钱……举例说明(略)。

公平竞争(不含歧视性条款):招标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只有公平、公开才能吸引真正感兴趣、有竞争力的投标厂商竞争,通过竞争达到采购目的,才能真正维护使用单位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作为招标机构编制、审定标书,审定标书中是否含歧视性条款是最重要的工作。作为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在管理监督招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任务也审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有歧视性条款。

这是保证招标是否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

维护企业利益、政府利益的原则:招标书编制要注意维护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如给联想公司招八条电脑生产线(为了保护联想公司电脑制造技术秘密而变换图纸),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如噪音污染必须达标,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给广电部招宽带网项目分包时就非常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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