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区划调整批复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下文是关于区划调整的批复,欢迎阅读!
同意区划调整批复一
瓯海区人民政府:
温瓯政〔2003〕43号请示、温瓯政〔2003〕66号文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3〕192号),市人民政府同意瓯海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西岸乡、五凤垟乡、北林垟乡建制,并入泽雅镇。调整后,泽雅镇辖81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源口村)。
二、撤销新桥镇、娄桥镇、梧埏镇、南白象镇、茶山镇、三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瓯海区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6个街道办事处:
(一)新桥街道办事处:辖原新桥镇5个行政村、5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站前路(原驻地不变)。
(二)娄桥街道办事处:辖原娄桥镇1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娄桥村振兴街3号(原驻地不变)。
(三)梧田街道办事处:辖原梧埏镇13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梧埏街村梧埏大道(原驻地不变)。
(四)南白象街道办事处:辖原南白象镇7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鹅湖村新象街1号(原驻地不变)。
(五)茶山街道办事处:辖原茶山镇14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茶山村梅泉路90号(原驻地不变)。
(六)三垟街道办事处:辖原三垟乡11个行政村,区域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驻垟河村三垟大道897号(原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瓯海区辖景山、新桥、娄桥、梧田、南白象、茶山、三垟7个街道办事处,瞿溪、郭溪、潘桥、泽雅、丽岙、仙岩6个镇;24个居民区、251个行政村。区域面积614.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59万人。
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适时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同意区划调整批复二
从9月30日召开的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动员大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邯郸市城区面积由原来的655.7平方公里扩大至2661.8平方公里,人口由161万增至367万,为邯郸整合区域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肥乡县,设立邯郸市肥乡区,以原肥乡县行政区域为肥乡区行政区域;撤销永年县,设立永年区,以原永年县行政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行政区域;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将磁县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批复要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设置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据有关专家介绍,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邯郸市的城市发展空间,优化了资源配置,完善了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同意区划调整批复三
本轮湖南有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任务的109个县市区,上报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以后,目前正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下发的109个县市区乡镇合并方案“完整版”如下:
长沙市
开福区: 青竹湖镇和新港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青竹湖街道。
岳麓区: 东方红镇和麓谷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麓谷街道。
望城区:1、靖港镇和格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靖港镇;2、新康乡和高塘岭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高塘岭街道;3、茶亭镇和东城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茶亭镇;4、铜官镇和书堂山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铜官街道;5、乌山镇和喻家坡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乌山街道;6、雷锋镇和廖家坪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雷锋街道。
长沙县:1、金井镇和双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金井镇;2、开慧镇和白沙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开慧镇;3、黄兴镇和干杉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黄兴镇。
宁乡县: 1、枫木桥乡、偕乐桥镇和灰汤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灰汤镇;2、坝塘镇和南田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坝塘镇;3、双江口镇和朱良桥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双江口镇。
浏阳市:1、杨花乡和大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大瑶镇;2、七宝山乡、永和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永和镇;3、三口镇、古港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古港镇;4、溪江乡、关口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关口街道;5、太平桥镇、集里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集里街道。
株洲市
芦淞区:1、白关镇与姚家坝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白关镇。2、五里墩乡与董家塅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董家塅街道。
荷塘区:仙庾镇、明照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仙庾镇。
石峰区:龙头铺镇、学林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学林街道。
天元区:马家河镇、栗雨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栗雨街道。
茶陵县:1、撤销潞水、腰陂2个镇,设立腰潞镇;调整思聪、洣江2个街道的管辖范围。2、八团乡与火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火田镇。3、浣溪镇与湖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湖口镇。4、平水镇与虎踞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虎踞镇。
炎陵县:1、霞阳镇、三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霞阳镇。2、鹿原镇、东风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鹿原镇。3、中村乡、龙渣瑶族乡、平乐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中村瑶族乡。4、撤销沔渡镇、石洲乡,设立新的沔渡镇;调整十都镇部分行政区划。
醴陵市:1、清水江乡与船湾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船湾镇。2、贺家桥镇与大障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明月镇。3、神福港镇与栗山坝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茶山镇。4、新阳乡与仙霞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左权镇。5、枫林市乡与黄獭嘴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枫林镇。6、撤销富里、南桥2个镇,设立李畋镇;调整白兔潭镇的部分行政区域。7、撤销王坊镇。8、撤销嘉树乡设立嘉树镇。9、撤销孙家湾乡设立孙家湾镇。10、撤销官庄乡设立官庄镇。11、西山街道更名为仙岳山街道,其管辖范围及办事处驻地不变。
株洲县:1、渌口镇与仙井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渌口镇。2、南阳桥乡与洲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南洲镇。3、淦田镇与平山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淦田镇。4、砖桥乡与龙潭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潭镇。5、朱亭镇与龙凤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朱亭镇。6、王十万乡与堂市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龙船镇。7、撤销太湖乡建制,设立龙门镇。
攸县:1、柏市镇与黄丰桥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黄丰桥镇。2、大同桥镇与新市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市镇。4、槚山乡、网岭镇1乡1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网岭镇。5、坪阳庙乡与湖南坳乡(析出大瑞1个建制村)成建制合并设立宁家坪镇。6、撤销上云桥镇,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联星街道管辖。7、撤销鸭塘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江桥街道管辖。8、将莲塘坳镇的盘龙、春塘龙、巨洲3个建制村划归春联街道管辖。9、将菜花坪镇的万美、马址陂、大和、苏洲、苏江等5个建制村划归谭桥街道管辖。
湘潭市
雨湖区:响塘镇、鹤岭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鹤岭镇。
韶山市:1、清溪镇、如意镇、永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清溪镇。2、韶山乡、大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韶山乡。
湘潭县:1、龙口乡、花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花石镇,并将排头乡的桐梓、红卫、中加3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花石镇管辖;2、梅林桥镇、易俗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易俗河镇。
岳塘区:1、荷塘乡、滴水埠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荷塘街道。2、昭山乡、易家湾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昭山镇。
娄底市
娄星区:1、万宝镇与茶园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万宝镇。2、百亩乡与石井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石井镇。3、小碧乡与杉山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杉山镇。
冷水江市:1、岩口镇与铎山镇合并设立铎山镇;2、梓龙乡与渣渡镇合并设立渣渡镇。3、矿山乡与锡矿山街道合并设立锡矿山街道。4、撤销潘桥、同兴2个乡和毛易镇,调整禾青镇、中连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布溪、冷水江、沙塘湾3个街道的部分管辖范围。
邵阳市
大祥区:1、雨溪镇、学院路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学院路街道。2、檀江乡、城南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城南街道。
北塔区:1、田江乡、状元洲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状元洲街道。2、茶元头乡、新滩镇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新滩镇街道。
隆回县:石门乡、雨山铺镇、桃洪镇合并设立桃洪镇。
邵阳县:黄塘、霞塘云2个乡、塘渡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塘渡口镇。
双清区:1、云水铺乡、兴隆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兴隆街道。2、撤消城东、石桥2个乡建制。
武冈市:1、龙田乡与水西门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水西门街道。2、头堂乡与迎春亭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迎春亭街道。3、安乐乡与法相岩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法相岩街道。
新宁县:飞仙桥乡、白沙镇、金石镇1乡2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金石镇。
绥宁县:1、白玉乡与李熙桥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李熙桥镇。2、黄桑坪苗族乡、朝仪侗族乡、寨市苗族侗族乡3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寨市苗族侗族乡。3、联民苗族瑶族乡与麻塘苗族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麻塘苗族瑶族乡。4、竹舟江苗族乡与河口苗族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河口苗族乡。5、党坪苗族乡、枫木团苗族侗族乡、长铺子苗族乡3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长铺子苗族侗族乡。6、撤销梅坪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金屋塘镇、瓦屋塘镇。7、撤销黄土矿乡,设立黄土矿镇。
城步苗族自治县:1、撤销南山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五团镇、长安营镇。2、撤销长安营乡,设立长安营镇。
邵东县:1、范家山镇与牛马司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牛马司镇。2、黄陂桥乡、大禾塘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大禾塘街道。3、石株桥乡、灵官殿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灵官殿镇。
洞口县:1、撤销洞口县洞口镇、花古乡的建制。2、以原洞口县洞口镇、花古乡的行政区域分设文昌、雪峰、花古三个街道。
益阳市
赫山区:1、牌口乡、欧江岔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欧江岔镇。2、龙光桥镇、赫山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赫山街道。
沅江市:1、撤销万子湖乡、三眼塘镇和庆云山、琼湖2个街道,设立琼湖、胭脂2个街道。2、将原万子胡乡的8个村1个社区,原琼湖街道的4个村11个社区,原庆云山街道的管辖范围合并设立琼湖街道;3、将原琼湖街道的3个社区,原三眼塘镇的17个村1个社区成建制合并设立胭脂湖街道。
南县:沙堡洲镇与河坝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河坝镇,并将大通湖渔场的行政职能剥离并入河坝镇,保留大通湖渔场企业性质,实现政企分开。
岳阳市
岳阳楼区:1、梅溪乡、洛王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洛王街道;2、三荷乡、西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西塘镇。
君山区:1、将柳林洲镇与西城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柳林洲街道;2、钱粮湖镇与采桑湖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钱粮湖镇。
华容县:1、护城乡、胜峰乡与城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章华镇;2、新建乡与梅田湖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梅田湖镇;3、终南乡与南山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禹山镇;4、宋家嘴镇与鲇鱼须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鲇鱼须镇;5、幸福乡与注滋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注滋口镇。
湘阴县:1、文星镇、石塘乡、白泥湖乡、袁家铺镇、长康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文星镇;2、青山岛镇与三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三塘镇。
云溪区:1、云溪乡、永济乡、云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云溪镇;2、文桥镇、路口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路口镇;3、道仁矶镇、陆城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陆城镇。
岳阳县:1、城关镇、鹿角镇、麻塘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荣家湾镇;2、云山乡、毛田镇、相思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毛田镇;3、甘田乡、公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公田镇;4、张谷英镇、饶村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张谷英镇;5、步仙乡撤乡设镇。
平江县:1、南桥乡、黄金洞乡、长寿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长寿镇;2、咏生乡、加义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加义镇。
临湘市:1、横铺乡、桃林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桃林镇;2、定湖镇、坦渡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坦渡镇;3、儒溪镇、江南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江南镇;4、乘风乡、源潭镇、聂市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聂市镇;5、白云镇、城南乡、长安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长安街道;6、五里牌乡、桥东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五里牌街道。
汨罗市:1、白塘乡、磊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白塘镇;2、三江镇、智峰乡、八景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三江镇;3、大荆镇、古仑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大荆镇;4、红花乡、黄市乡、天井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罗江镇;5、桃林寺镇、火天乡、新塘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桃林寺镇;6、城关镇、城郊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归义镇;7、黄柏镇、沙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神鼎山镇;8、河市镇、黄金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河市镇;9、凤凰乡、琴棋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凤凰乡;10、屈子祠镇、范家园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屈子祠镇;11、将原种场代管的前进、华中、大华、全民4个建制村划归白水镇管辖;12、李家塅镇、弼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弼时镇;13、高家坊镇、川山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川山坪镇;14、撤销玉池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弼时镇、川山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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