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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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市财办创安工作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基础建设,健全治安网络,在财政部门营造了一个安定团结的治安环境,确保了我市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做一个年度的综治工作总结。本文是财政局领导个人的年度综治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一:
在县委、政府的的正确领导下,在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社会秩序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现将xxxxx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了人员具体抓,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不留隐患。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领导小组与单位内部职工签订了治安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内部防范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我局设专职警卫人员常年值班,节假日领导亲自带班,并形成制度。一是值班制度坚持不懈,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无间断,领导带班;二是来访人员必须登记,经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办公大楼办事;三是投入资金安装全球眼监控设施,从技术上保证办公场所的安全;四是购置部分安全自卫防护设备,如橡胶棒、电击棍等,加强安全警戒;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维稳相关政策,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反对“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坚决与“黄、赌、毒”作斗争,认真做好“讲事件真相,讲民族团结,讲政策法律”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安全防范。
三、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应用上下功夫。年初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六五”普法等开展了形式多种、内容丰富的切实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尤其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财务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了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违法活动。使我局各族职工和睦相处,团结互助蔚然成风。
三是结合第二十个“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二十周年的活动,通过悬挂条幅、知识竞赛、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的深入学习宣传“两个决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认真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户”、“无毒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从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入手,我局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维护单位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强化单位的安全工作,把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具体落到了实处。
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在资金缺口很大的情况下,采取增收节支,多渠道争取资金,一是确保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拨付到位;二是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了公、检、法、司、政法和县人武部、县中队等部门经费。为自治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总而言之,在20xx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目前“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警钟长鸣、提高警惕,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为自治县的安定、和谐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二:
xx年来,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当做大事来抓,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完善制度,加强队伍,使局机关社会治安保持了稳定祥和的良好局面。同时,作为藏区维稳工作前线,在财政预算安排上加大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为建设“和谐新会、平安”作出努力。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一把手领导为本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事股具体分工协助抓的格局。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制定综治工作方案,切实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完成综治主要责任任务和工作目标,维护社会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
二、加大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确保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
建设“和谐德钦、平安德钦” 是我县部署的重点中心工作,我局对此项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作为财政预算支出保障的重点资金之一,在年初财政预算盘子较紧的情况下,仍积极加大其专项投入。xx年初预算安排突发应急及维稳经费200万元,截止目前已拨付123万元。其中:县公安局“平安城市”建设经费50万元;县武警中队建设经费10万元;县公安局维稳经费8万元;县公安局购置装甲驱散车部分资金50万元;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县委办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建设“和谐德钦、平安德钦”提供资金的保证。
三、加强局直属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一) 认真抓好人员教育和制度建设
为搞好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历来重视抓好人员教育和制度建设这二个根本。
1、抓好人员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0多份。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有效地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禁毒、禁赌宣教片。三是对局干部、职工子女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局工会组织有教育意义的文体活动。四是加强安全和防范教育。利用局域网、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抓好防火、防盗、交通等的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财政局老办公区工作时根据我局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需要配备了一名门卫,同时建立和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门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健康体检制度等。不断完善充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涉及本局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二)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安排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人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每逢节假日前后,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本部各股室电线、电路、防盗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虽然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法理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得还不够。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差缺补漏,制定措施。重视“打防控”体系建设,抓好社会治安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三:
x年年以来,财政局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市财办创安工作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基础建设,健全治安网络,在财政部门营造了一个安定团结的治安环境,确保了我市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夯实基础,抓好“四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了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机关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监察、人教、办公室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并对楼栋民调小组、治保小组、矛盾纠纷调处小组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充实,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决;2次到综治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促进了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责任到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自身实际,以[xx年]36号文件制订印发了切实可行的《某财政局xx年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单位一把手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基层所所长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财政主要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查检督办,并将干部工资发放与工作完成情况挂钩,每月只发放80%,20%在年底实行奖惩兑现;各单位根据责任状制订本单位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责任到人,局办公室也与办公楼、家属院门卫、水电工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的责任管理机制。
(三)宣传发动到位。凡机关综合性会议,局领导必讲综治工作,统一认识,增强防治观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财政“四五”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出墙报、贴标语、办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安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综治工作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在此基础上,做到“五上墙”。即综治方面固定标准上墙,创安领导小组名单上墙创建治安模范单位的标准和目标上墙,治保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上墙,民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上墙,进一步突出了创安工作位置,为创安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督办落实到位。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单位评先资格,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规范管理,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门卫制度、水电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调解治保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对机关大院、家属楼大院由门卫担任监督员,常日值班,对独立办公单位,由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并坚持小车进库制度,确保机关、车辆安全无事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防治,各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流动和暂住人员管理,立卡建档,随时掌握变化;二是加强财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原xx练习人员管理。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巩固xx练习者教育转化成果,使系统内唯一的一名原xx练习者从思想上、行动上与xx彻底决裂。
(三)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安全设施基础建设,具体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办公楼、家属楼总栅门,对损坏、锈蚀的铁栅栏进行了修补;落实重要股室防盗门及有关安全设施;落实自行车、小车库;落实办公楼消防设施,添置更新了灭火器、消防栓;落实安全用电设施,对局配电房进行了维修,扩大变压器容量,添置散热空调,更新已老化线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环境建设,建成苗莆、绿化带,落实“门前四包”,“六有八无”,确保庭院管理规范,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三、注重实效,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始终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在系统内18个单位中,有2个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个创建成某市最佳文明单位,11个创建成某级文明单位,4个创建成某级文明单位,创建面达100%,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系统”。21
(二)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建立了廉政建设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干部每年的述廉报告、廉政勤政考评记载、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等;定期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经费审计,对拟离任单位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内部人员欠款清收力度,提高了干部职工防腐抗变的能力。
(三)与财政各项工作相结合。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维护稳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破产改制,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及时拨付困难补助资金、安置费等,确保了某等一批企业破产改制的顺利进行;在税收入库不均衡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并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所需的经费,给予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积极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规范会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四项改革,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农金会借款、财政周转金及干部个人借款清收力度,实行常年征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不平衡、软硬件设施有待加强等方面,我们将再加领导,再加措施,再加力度,将我市财政系统综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的直接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平安创建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兼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任副组长兼第二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经常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凡机关综合性会议,局领导必讲综治工作,统一认识,增强防治观念,要求大家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促进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的理念,努力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再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财政“五五”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出墙报、贴标语、办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安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综治工作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
二、认真制订责任目标并确保督办落实到位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各主管局长在分别与各股室负责人、基层所所长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财政主要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查检督办;各股室根据责任状制订本股室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的责任管理机制。
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规范管理,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门卫制度、水电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调解治保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对机关大院、家属楼大院由门卫担任监督员,全天值班,并坚持车辆进库制度,确保机关、车辆安全无事故,注重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值班巡逻记录。加强纠纷排查调解,化解股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矛盾。在“春节”、“五一”等重点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防治,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流动和暂住人员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机关家属楼居住人员进行走访,随时掌握了解变化情况;二是加强财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对职工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危害性,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确保了全系统没有出现一例参与“法轮功”等组织的反动行为。
(三)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安全设施基础建设,具体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办公楼、家属楼总栅门,对损坏、锈蚀的铁栅栏进行了修补;落实重要股室防盗门及有关安全设施;落实自行车、小车库;落实办公楼消防设施,添置更新了灭火器、消防栓;落实安全用电设施,对局配电房进行了维修,扩大变压器容量,更新已老化线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环境建设,建成苗圃、绿化带,落实“门前四包”,确保庭院管理规范,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四、注重实效,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始终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宣传贯彻《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创建平安单位氛围浓厚。
(二)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定期对局有关股室、财政所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加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防腐抗变的能力。
(三)与财政各项工作相结合。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维护稳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在税收入库不均衡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并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所需的经费,给予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积极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规范会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行为;
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加大财政周转金借款清收力度,实行常年征收,维护了财政资金的严肃性,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取得的成效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同时,还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地成效。
政治局势稳定。全年没有群体性打架、斗殴、械斗和闹事事件发生;没有出现一例越级上访的事件,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定期走访各股室、职工家庭,帮助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
社会治安稳定。无发生一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全局人员无一人参与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无发生职工违法犯罪案件。
平安创建成效明显。通过省级文明窗口创建、文明机关创建等活动,双进一步了推动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现在我局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安全保卫组织健全,法制教育经常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形成风尚;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经常化,有力推进了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的开展。
虽然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认真加以改进,以优异的成绩为建党95周年献礼。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度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深化和谐平安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各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局始终以全市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了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了专门研究布置。年初,制定了《新余市财政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列出全年的综治工作计划,并将综治工作纳入了全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听取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和布置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了解情况并解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1、健全综治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局党组研究调整了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局长徐绍荣、党组书记高剑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综治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习钢任副组长具体分管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使综合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局还专门成立了10个机构组织,充实并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使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不断健全。
2、层层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与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干部与职工签订了《家长责任状》,将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分解为具体目标,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并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要切实做到“管好自家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办好自家的事”。
3、制定和完善了我局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市综治委要求,我们制定了《新余市财政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新余市财政局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制度》、《新余市财政局20xx年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等。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结果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挂上钩,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大大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
二、经费保障到位,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
作为全市财政工作职能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从维护稳定和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政法系统工作运行及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业。一是积极推进“天网”工程建设。为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这件惠及社会、百姓的好事实事办好办实, 我市财政分3年总投资1006万元用于“天网”工程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806万元,剩余部分在20xx年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全力保障“3111工程”建设及其运行维护费用。我市是“3111”工程全国试点城市之一,并且该工程是作为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的重点工程。为此,市财政按照上级指标数,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提高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了报警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治理的保障工作,我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责,配合和支持全市综治工作,合理调度奖金。到目前为止,已拨付信访配套资金90.02万元,综治保障资金57万元,涉法涉诉资金20万元。五是保障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费、专职综治干部岗位津贴、以及公检法各项经费和“严打”整治、“打黑除恶”专项经费的支出需要。到目前为止,我市政法系统工作运行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总投入为13189.59万元,各类资金投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为确保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尽了财政部门应尽的责任。
三、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党员联系群众及挂点帮扶工作。
1、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群众工作新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迅速响应,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责任科长具体联络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民情日记,统一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百姓档案,统一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卡,向群众公开党员干部姓名、职务、办公电话、联系方式。“三分”即分批进村入户、分类疏理调查情况、分层次落实工作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服务基层,聆听群众疾苦,广泛收集意见,到目前为止,全局党员干部共联系群众756户,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及建议8起。
2、挂点帮扶工作情况。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对孔目江社区居委会进行帮扶,局领导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徐绍荣同志任组长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对孔目江社区居委会进行帮扶的工作方案》,详细制定了帮扶的内容、工作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将帮扶工作纳入我局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工作目标内容。
四、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综治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我们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宣传维护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的重大意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原则。认真贯彻学习“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新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新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综合治理专题节目,专门刊办综合治理专题墙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知识,结合鄱阳县财政局事件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逐步将财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推进依法治理,使全局干部职工能自觉地关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深化和谐平安新余建设。
1、开展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着力抓好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局平安无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市创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三强”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和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出租房屋等各项排查整治工作。为使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制定了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一是重点抓好机关、家属楼及重点部位的管控;二是突出抓好公务用车的管理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思想教育和警示;三是集中排查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排查整治,我局辖区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群众满意度为100%。
2、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首先,落实“创安”实施方案,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以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和依靠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共同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同时家属楼也健全了制度,院内墙上张贴了栋长、单元长、门卫工作职责,居民守则和创安标准,坚持栋长、单元长每周一查,领导每月一大查制。加强院内安全管理,在每个楼道都配备了消防罐,制定了本单位房屋管理办法,坚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始终确保院内干净整洁,对生活垃圾,专门设置了垃圾屋,并坚持每天清理生活垃圾;对宿舍卫生,专门请了清洁工每二天打扫一次楼道,加强绿化管理,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六、搞好硬件建设,完善综治设施,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基层组织规范化、基础工作法制化”要求,我局大力推进了本局基础性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了“基础工程”建设。
1、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保证楼院安全。我局在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相应设置了十个综治小组,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庭院的安全防范,我们聘请了三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大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要求时刻保持警惕,预先排除隐患,将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节假日期间,在职干部进行了全天排班值勤,并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2、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今年初,我局在去年已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完善,坚持用制度来管事管人,修订了《新余市财政局庭院安全制度》、《楼、栋、单元长、门卫职责》、《新余市财政局房屋管理办法》等,制定了文明楼、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的评定标准。用这些制度和规章,把庭院的安全防范更进一步落实到每一栋楼、每一个单元、每一户住户,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使我局综治工作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人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庭院管理更趋规范。
3、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加大对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今年我们对已有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按月检修电控门,更新防火器材,同时,还对局大院内已有的防盗设施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全局防控体系建设更有保障。
财政局领导个人年度综治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和辖区街办、社区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围绕改革与发展大局,以稳定社会治安、构建和谐机关为重点,始终坚持“保稳定、促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各项综治工作措施,形成了领导重视、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抓综治的工作局面,为确保社会稳定筑牢了安全屏障,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一是及时调整成立组织机构。我局严格按照“一把手是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是所在科室直接责任人”的要求,根据局领导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机关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信访处理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兼第一责任人,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抽调办公室精干人员担任综治工作专干。
二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层层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局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融入到财政日常业务工作当中,坚持将综治工作放在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列入局机关重要议事日程。根据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年初局长分别与各科室、二级单位签订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使机关综合治理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严格按照《张湾区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工作议事、汇报、联络、分析制度,每月组织召开由局综治专班成员参加的综治工作情况分析会、通报会,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并将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与机关科室年度评选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兑现,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充分发挥内保组织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网络、信息网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检查,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治安热点和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治理机关周边治安环境,加强调解预防工作,真正将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财政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治意识。
(一)多措并举,营造综合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在深化现代“八型机关”创建过程中,结合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局党总支明确提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习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当中,学时安排不低于20个,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市区综治委关于综合治理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并以局网站、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LED电子显示屏、编发工作简报、市民学校等为平台建立综治宣传学习阵地。首先,保证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其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较好地树立了机关文明守法意识,防范各类案件和不协调情况在机关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平安财政”创建活动。
一是结合维稳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机关信访和财政政策落实兑现情况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群众咨询、投诉或意见建议的调查处理工作。针对当前财政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部门支持民生、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力度及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任务愈来愈重的实际,财政部门能否及时落实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对民生领域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成为影响打造“平安财政”,构建“和谐机关”,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局坚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民情接访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登记处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目标,即无越级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今年来,依托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共办理网上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10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达100%。同时,还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多次被区政府法制办授予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据统计,今年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分别达100%;二是做好干部职工综治教育。做好本局干部职工的综治教育工作,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局在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强调综治工作的重要性,讲综合治理工作与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关系,与每一个干部职工家庭的关系,从而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组织综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及时纠正不良做法和处置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指出不良做法的危害性和不安全隐患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主动预防,提高财政干部自我防范意识。
各类案件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季节性和规律性,我局综治办根据这一规律,及时对有关部门公布的季节性“严打”重点、媒体报道的多发案件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将统计信息及相应防护措施张贴在局办公大厅和家属院每个楼栋出入口,提醒机关干部及其家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有效杜绝社会上同类治安案件在财政机关出现。
三、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着力保持财政良好环境
(一)正视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由于机关家属院楼栋防盗门硬件老化、年久失修,给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6月中旬我局家属区内一住户家中发生了被盗案件,被区综治委给予“黄牌警告”的处分。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专人对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及时成立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内保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三防”措施。在物防措施落实上,为家属楼两个单元统一安装了智能语音防盗门,对外来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在技防措施落实上,将局机关电子监控系统由局办公室移至门卫值班室,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在岗监控,并在家属楼门栋加装了监控摄像照明灯,提高了监控视频质量,及时发现安全事故发生;在人防措施落实上,号召全体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机关、社区、街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集中开展了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治安案件等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加强上下班时段、夜间值班巡逻力度,对重点部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较好的维护了机关周边治安环境。二是注重预防,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首先是加强内保组织,聘请了专职保卫人员,分别设立治保组、民调组、治安巡逻队、门栋关照队、防火灭火队,在全局形成有领导、有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局面;其次是对机关办公场所、家属楼防盗工作责任到人,对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巡逻人员,严格值班制度;再次是在每个月底和重大节日前进行治安安全专项检查,对每次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发现治安隐患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三实”调查。按照全区“三实”调查的工作要求,我局安排专人重点对局家属楼内各住户“三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建立了住户登记台帐,并在每个楼栋推选一名门栋协管员,负责对楼栋内住户的管理,发现可疑现象及时报告。
(二)加强“三项建设”,规范综治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门卫值班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防火灭火值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调解治保制度等20余项,规范机关管理,完善综治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安全建设。对机关大院、家属楼门栋实行24小时全天候电子监控,认真落实每日巡逻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每天做好值班巡逻记录。加强纠纷排查调解,对财政局机关大院及家属院内外来人员的管理,不定期组织门栋关照队进行走访,随时掌握了解情况,化解科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矛盾。每逢重大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防范,安排局领导班子带头值班,坚持贯彻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好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加强应急防范建设。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综合治理排查措施,每月两次向广场社区报送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报表,把可能影响稳定易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排查出来并及时加以解决,坚持实行局领导班子包案和协调制度。
(三)坚持“两个结合”,积极服务于工作大局。一是与全区维稳工作相结合。在全区地方可用财力非常有限,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增支保障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始终将民生支出和人员工资保障放在各项支出的首位优先予以兑现,有效确保了各项强农惠农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和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费按时足额兑现到位,没有发生过因财政资金困难造成人员工资托欠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及惠农支出未兑现到位而引起的群众上访现象,为建设和谐张湾、平安张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我局始终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全局文明单位创建和卫生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抓综治促文明创建,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消除各类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了机关和谐稳定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推进全区综治工作步入新台阶
作为区综治委成员单位,我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财意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切实解决群众最需要、最紧迫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难题。一是加大对民生领域支出的保障力度,有力地巩固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据统计,近年来用于各类民生支出资金占年度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二是积极支持全区维稳工作。支持全区维稳工作是区财政部门义不容辞职责,一方面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将全区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经费列足列实预算,着力推进全区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在区公检法司经费保障上,在部门预算编制时经费优先满足,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实行最低保障,对公检法司部门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拨付, 确保了公检法司、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机关的正常运转。同时,全区综治工作中用于维稳、“五五”普法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项经费全部预算安排到位,在资金拨付上,做到了“三个优先”。同时,积极做好综合治理联系点的平安创建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张综治[2008]34号文件《关于区综治委成员单位为综治联系点办理1至2件实事的通知》精神,局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综治联系点汉江街办七里垭村进行调研,了解该村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积极为综治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较好地实现了联系单位与联系村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共建的目标。
总之,我局在加强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以平安创建为主题,以维护机关和谐稳定为核心,积极落实治安防范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在支持全区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因区财政运转困难,社会各个方面对财政需求较大,我们所做的工作离社会各界的要求相差较远,离相关部门的期望相距较大,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在扎实做好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由于局机关所处的地理位置,机关干部及家属对提高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需更加严密。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围绕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以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为基础,以维护机关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稳定因素,为实现车城街办广场社区平安创建共驻共建目标和全区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