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2017-02-11

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矿安全问题是制约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县煤炭安全工作会,主要是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煤炭工作,进一步探索煤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理顺煤炭管理体制,部署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打好下半年"百日会战"攻坚战,把煤炭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煤炭产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来,全县各产煤乡镇,各煤矿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积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有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的稳定好转.

1,煤炭产业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评价一个产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关键是看它能否创造财富和带来净收入,简单地讲,就是把本地的产品销出去,拿多少票子回来,进行投资,清费,扩大再生产,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我县煤炭产业每年从外地拿回来的差不多都在3亿元左右,高于劳务输出挣回1亿元和脐橙外销1亿元,是全县挣回净收入的龙头老大,煤炭产业在我县国民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2,煤炭产业成为我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煤炭产业提供税收在我县财政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96年提供财税收入为373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3.3%;2000年提供的财税247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0%; 2003年征收煤炭税费共计税费4871万元,占财政收入44.4%,去年为8357万元,占财政收入60.2%,可以说连续数年来,煤炭产业所提供的财税收入均居各行业榜首,是我县最大支柱财源.

3,煤炭产业是带动我县其它相关产业的重要支撑.煤业兴,百业旺,全县市场就会活跃,交通运输自然发达.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的繁荣,很大程度都得益于煤炭产业.统计数据表时,1997年—2001年,我县货运量分别为161.35万吨,120.2万吨,104.1万吨,129.93万吨,100.8万吨,119.4万吨和147.4万吨,始终保持在当年货运总量的90%—95%之间.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全系于煤炭产业的兴旺.2004年,全县生产原煤476.8万吨,总产值达13. 54亿元.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46号令的主要精神

8月31日,国务院召开第104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9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其内容概要地讲: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设置了违法违规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煤矿事故预防工作的程序和步骤.首先是排除隐患.列举了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凡存在这些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其次是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接下来是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要在接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为非法煤矿,是关闭取缔的对象.上述三个步骤联系紧密,环环相扣,形成闭合.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包括对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地方政府煤矿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别加强监督检查;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

在目前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煤矿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国务院制定颁布这样一部行政法规,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排除煤矿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把事故预防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切实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正确把握《特别规定》的立法精神.第一,各乡镇煤安办要迅速将《特别规定》传达贯彻到煤矿企业, 及时组织辖区内煤矿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各乡镇管理人员召开专题学习《特别规定》,逐条领会,融会贯通.第二,我局印发了转发文件300份并以公告形式制作《特别规定》300份分发到各乡镇,希各乡镇迅速将它张贴到各个煤矿企业,及时宣传到每一个煤矿职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切实转变观念,保持五个清醒认识

当前,我县的煤炭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受煤炭供应紧张,价格居高不下的影响,有证煤矿超能力生产,基础管理薄弱,掺杂使假等现象依然存在,煤矿业主急功近利带来的安全隐患依然严重.截止8月底,全县202对有证矿井中仅有5家企业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剩余190多家提出了申请没有通过重庆煤监察局的评审,占矿井总数的94.6%,而这190多家企业如果在今年的12月31日前仍然未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的将被作为非法矿予以关闭.此外,重庆煤矿安全整顿专家组在检查完我县煤矿安全现状后称,奉节县煤矿绝大多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渝西北至少20年.由此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形势已是万分的紧迫

面对当前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各乡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务必增强做好煤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正确处理好煤矿安全,经济效益,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煤炭需求持续旺盛的形势下,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出狠着抓好煤炭工作.

(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越来越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现在的政府是一届亲民政府.去年以来,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市,县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强调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8月24日,副市长周慕冰,政府副秘书长艾扬等市领导深入我县草堂镇新胜煤矿井下生产一线,充分显示了市领导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是对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专题讨论煤矿安全工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府也多次召开全市煤炭工作会,下发了渝府发[2004]105号文件和渝府发[2005]52号等文件.

二是办矿门槛越来越高.按照"市场准入,总量调控,严格审查,动态监管,减少数量,提高素质,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的监管指导思想,通过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管,逐步达到"关小扶大,做大做强"的目的,促使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素质,提高行业集中度.

三是对煤矿安全管理者与责任者的处罚越来越重,除了对死者赔付按照不低于20万元执行外, 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第446号令对煤矿企业违规生产的处罚最低限度在53万元,上限达到215万元,同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也更重了,最低也是记过处分.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设置了违法违规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严重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直以来,我县煤矿点多面广,矿井规模小等问题长期存在,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重利益,轻投入,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超深越界开采,争夺资源,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冒险生产,违章作业现象等问题根深蒂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到9月15日止,255天的时间,我们出煤196万吨,死亡62人,百万吨死亡率高达31.也就是说,每产100万吨煤就要用31个人的生命去交换,造成62个家庭父母无儿子,62个家庭妻子无丈夫,62个家庭孩子无父亲,62个家庭因失去主要劳动力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社会矛盾突出,让人担忧, 每隔四天都有矿工在流血,每隔四天都有矿工在告别这个美好的世界,每隔四天都有矿工的亲人在流泪.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又一幕的悲剧在不断的重演,作为煤炭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我感到无比的痛心和羞愧!各位老板,我们的煤炭渗透太多的血腥, 浸染了太多的泪水!!!

在此,我要奉劝各位老板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尽快扭转当前煤矿安全严峻形势,不注重安全生产就是自毁前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

(三)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增强常抓不懈,踏实工作的思想.当前许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薄弱,投入不足,更有甚者,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要钱不要命,铤而走险,违章生产,认为出不出问题靠运气,出多出少靠隐瞒,出了问题靠"摆平",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地方出乱子,政府当孝子,干部掉帽子"."3.17"特大事故血淋淋的事实告诫我们,任何心存侥幸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抓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四) 今年的煤矿安全整顿不动真格,就将遭遇关闭或者矿权易主的命运.根据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煤矿没有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拒不停产整顿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五) 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提.把握规律性,才能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我们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按照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办事,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采取先进生产技术和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四,下猛药,出重拳,霹雳手段抓整治

抓煤矿安全,重在未雨绸缪,贵在长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在全县再次掀起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新高潮,借"一打两整顿"专项整治契机,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推动煤矿上规模,上档次,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

第一,铁石心肠抓整治.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将近, "一打两整顿"工作验收在即,全县煤矿专项整治工作已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本次会议后,各乡镇,各企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必须组织专门班子督促督查各煤矿企业按照与煤炭工业局签定的责任书和整改方案,按照"一打两整顿"十六条标准,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必须整改到位,申请一个,验收一个,全县大小煤矿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验收达标, "不达标就关井".对那些产量又小(1万吨以下),安全生产条件又不达标的小煤矿,经多次整改还是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关闭.

各乡镇煤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科,安全执法大队要以安全整顿为突破口并贯穿全年始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心慈手软,力争把好每一个关口,决不留一个死角,确保煤矿企业在最后期限内能够整改达标.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要宁当恶人,不做罪人;宁愿发展慢一点,也不能拿人民群众的生命作代价;宁愿税费减收,也不能无序生产.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3个月专项整治活动极端重要性,提高主动配合的自觉性.整治决不是破坏发展,阻止你们发财,而是要让你们更好地发展,安心地发财,安全地发财,长久的发财.

第二,以铁的措施抓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危险源监控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整治无证非法勘查,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非法挂靠,非法转让矿业权的矿山.要坚持自查,互查,联查有机结合,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管齐下,强化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档登记,督促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五落实".

同志们,异常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我们深信,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座各位的艰苦努力下,我县一定能够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实现煤炭工业的良性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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