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17-04-09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又迎来一年春运,注意平安,温暖同行。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一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临江交警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历年春节期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农民朋友走亲访友、农闲赶集购物活动频繁,农村地区货车载人、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会多发。在此,我们真诚提醒您: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

驾驶货车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驾驶车辆途经城镇、集市、学校路口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冬季恶劣天气较多,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路段时,要减速慢行,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驾车在雪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因为自己喝酒开车,车毁人亡,让全家人为了你的过错而痛苦终生。

临江交警提醒您:学用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平安!求助举报服务热线电话: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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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

你们好!

在过去的日子里,你们在工作和生活当中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你们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你们致以真诚的节日问候和平安祝福!

“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平安是最重要的幸福。”在这喜庆祥和的节日里,人们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务工返乡人员大幅增加,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2016年春运工作已全面启动,1月21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全县交警希望大家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一、守交规,防意外。请司机朋友安全驾驶,将广大乘客安全送回家。在行驶中,请不要强行超车,争道抢行;注意避让行人,不与校车、作业车辆抢道;劳逸结合,不疲劳驾驶;避免事故,不超速行驶;遵守交规,莫超员赶路;雨雪雾天,请降低车速;走访亲友,勿酒后开车;自觉杜绝开车打手机、吸烟等危险驾驶行为。请遵章行驶,防止意外发生。

二、超员车,坐不得。请在外务工返乡的乘客朋友自觉拒乘超员车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车辆在超员的状态下,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超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县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超员车辆的查处力度,发现超员车辆,将采取“卸客转运”等措施,超员部分的乘客需要下车等待转运,从而耽误更多的时间。因此,请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三、人平安,家才在。请农民朋友勿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相互拜年活动往来较多,为节省时间,农民朋友往往选择搭乘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以及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这些车辆从设计制造初衷上讲,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载货需求,并不适合载人。所以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转向、掉头易发生侧翻等事故,而且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发生事故后很可能造成乘车者严重受伤。因此,为了您的家人,请选择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

四、去陋习,文明行。请行人朋友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行路。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需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横过马路。

温馨是永远的伴侣,平安是共同的心愿。我们愿意为您忠诚守卫交通安全,一天又一天,我们愿意与您共同追求幸福平安,一年又一年。在这充满浓浓春意的2016年,让我们因“春运”而再次牵手,为了家庭的平安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美好,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别交通陋习,为实力宜居、魅力幸福、开放文明、和睦和谐的新友谊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友谊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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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三

广大农民朋友们: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正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后果往往是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遭受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的因此由小康返回贫困,无数鲜血和生命向我们发出警告,车祸猛于虎!为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习惯,保障你们的出行安全,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此之际特向你们发出《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希望你们始终牢牢把握住安全出行自我防护线。

为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应自觉做到: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从交通信号和交警指挥,做到各行其道,文明安全驾车。

2、饮酒或无证,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乘车时,发现驾驶人系饮酒驾车,或无证驾车,要当即劝阻并拒乘,不服劝阻的要举报。

3、不要随意横过公路,横过公路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4、机动车装载货物,不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或客货混载,更不能用农用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5、骑车攀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机动车紧急刹车、转弯,路面不平或遇有障碍物时,骑车容易失去平衡而跌倒,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6、驾驶机动车通过弯道或掉头、拐弯、横过公路、通过交叉路口、公铁平交道口,一定要提前减速,要注意观察、减速、礼让同行,千万不要在转弯过程中急踩刹车或掉头时突然猛拐。

7、骑乘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会车、超车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超速行驶。同方向行驶时,不要并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8、驾驶车辆从支线进入主路前,要注意观察主路内车辆通行情况,千万不要抢行。

9、不要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经检验合格车上路,同时也不要乘坐此类车辆,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会车,要自觉保证不发生危及交通安全与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

10、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货物,及时报警。一旦发现逃逸及事故,要记准车型,车颜色,车牌号,当即向公安交警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农民朋友们,生命是可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预防交通事故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千万不要因自己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给自己

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让我们携手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同心协力做好有效预防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工作,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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