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2017-01-03

随着我国全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建筑消防施工领域的改革发展也要充分重视,尤其是在建筑消防施工的安全性以及系统性方面的工作。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消防方面的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建筑防火篇(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 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 的丁、戊类厂房。

二、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 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 台消防电梯。

2.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 m2。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在扑救建筑火灾过程中,建筑内有大量消防废水流散,电梯井内外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以保证电梯可靠运行。因此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7.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及行驶速度。为了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重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2m。这样,火灾时可以将一个战斗班的(8人左右)消防队员及随身携带的装备运到火场,同时可以满足用担架抢救伤员的需要。对于医院建筑等类似建筑,消防电梯轿厢内的净面积尚需考虑病人、残障人员等的救援以及方便对外联络的需要。消防电梯要层层停靠,包括地下室各层。为了赢得宝贵的时间,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8.消防电梯的电源及附设操作装置。消防电梯的供电应为消防电源并设备用电源,在最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使之能快速回到首层或到达指定楼层;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方便队员与控制中心联络。

9.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建筑消防设施篇(建筑灭火器的构造)

一、灭火器配件

灭火器配件主要由灭火器筒体、阀门(俗称器头)、灭火剂、保险销、虹吸管、密封圈和压力指示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等组成。

为保障建筑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筑物中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检测和维修。灭火器配件损坏、失灵的应予以及时维修更换,无法修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报废处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就灭火器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维修期限和应予报废的情形以及报废期限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如在规定的检修期到期检修或使用后再充装,灭火剂和密封圈必须更换。检修时发现筒体不合格,则整具灭火器应报废;其它配件不合格,须更换经国家认证的灭火器配件生产企业生产的配件。

二、灭火器构造

(一)手提式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结构根据驱动气体的驱动方式可分为:贮压式、外置储气瓶式、内置储气瓶式三种形式。外置储气瓶式和内置储气瓶式主要应用于干粉灭火器,随着科技的发展,性能安全可靠的贮压式干粉灭火器逐步取代了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较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构造复杂、零部件多、维修工艺繁杂;在贮存时此类灭火器筒体内干粉易吸潮结块,如若维护保管不当将影响到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平时不受压的筒体及密封连接处瞬间受压,一旦灭火器筒体承受不住瞬时充入的高压气体,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目前这两种结构的灭火器已经停止生产,市场上主要是贮压式结构的灭火器,像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等都是贮压式结构,如图3-13-1。

手提贮压式灭火器主要由筒体、器头阀门、喷(头)管、保险销、灭火剂、驱动气体(一般为氮气,与灭火剂一起充装在灭火器筒体内,额定压力一般在1.2 MPa~1.5MPa)、压力表以及铭牌等组成。在待用状态下,灭火器内驱动气体的压力通过压力表显示出来,以便判断灭火器是否失效。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到火场。在距燃烧处 5 m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在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的过程中要注意,如果在室外,应尽量选择在上风方向。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结构与手提贮压式灭火器结构相似,只是充装压力较高而已,一般在5.0MPa左右,二氧化碳既是灭火剂又是驱动气体。以前二氧化碳灭火器除鸭嘴式外还有一种手轮式结构,由于操作不便、开启速度慢等原因,现已明令淘汰。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结构如图3-13-2。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结构与其它手提式灭火器的结构基本相似,只是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充装压力较大,取消了压力表,增加了安全阀。判断二氧化碳灭火器是否失效,利用称重法。标准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低于额定充装量的95%就应进行检修。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m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时,如果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

注意事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时宜佩戴手套,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室内狭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二)推车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主要由灭火器筒体、阀门机构、喷管喷枪、车架、灭火剂、驱动气体(一般为氮气,与灭火剂一起密封在灭火器筒体内)、压力表及铭牌组成。铭牌的内容与手提式灭火器的铭牌内容基本相同。

推车式灭火器一般由两人配合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s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m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喷枪(二氧化碳灭火器为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喷枪(二氧化碳灭火器为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与手提式灭火器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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