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南昌契税营业税新政策

2017-06-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南昌契税营业税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南昌契税营业税新政策如下

此前,享受优惠政策的房产对象必须是普通住宅,此次新政南昌扩围到非普通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旨在优惠首套与改善性二套,三套及以上的不在列,抑制投机性购房的信号没变。南昌地税局有关人士称,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其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会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从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各地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南昌市地税局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政策解读:非普通住房也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根据部署,我市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原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房产对象必须是普通住宅,新政扩围到非普通住宅。

据了解,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亮点:首次将购买第二套住房纳入了契税的优惠范围

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具体体现在:一是将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从过去限于普通住房扩大至各类住房,包括大户型住宅、高档住宅、别墅等;二是首次将购买第二套住房纳入了契税的优惠范围。以南昌市城区交易的一套150平米的住宅为例,假设原房主刘先生2013年6月购买时价款为100万元,2016年2月22日以150万元出售给邓先生,如果邓先生家庭此前没有住房,此时按老政策邓先生需缴纳契税4.5万元,而按新政策邓先生仅需缴纳契税2.25万元;刘先生根据老政策非普通住宅两年以上按差价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8万元,按新政策则可免除,双方共节约5.05万元。

新政第一天 南昌123户家庭减免税收139万元

按日统计税款征收情况,及时跟踪和向上级反映政策执行效果。新政第一天南昌市就有123户家庭享受了政策红利,减免税收139万元。新政的执行将从整体上提振市场,带动刚性需求、刺激改善性需求,对“南昌”非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具有“去库存”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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