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书吧加盟合同范文3篇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咖啡书吧加盟合同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咖啡书吧加盟合同范文一: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本诸互惠互利,以及诚恳合作之意愿;由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技术,辅导乙方加盟甲方之XX品牌连锁加盟体系,为保持良好的连锁加盟合作关系,特缔结本合约。
第一条 合约期间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计二年。
2.本契约届满时,倘任一方不欲续约,应於届满日前参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否则本契约期间自动延长一年,一年后无续约行为本合约失效。
第二条 加盟店点
1.甲方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合约条款下,於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同意乙方开立加盟店,店名为XX品牌 店。店址:
2.如乙方因实际需要而须变更营业场所,则须先获得甲方之同意。
第三条 店面装潢、设备陈设及招牌
1.乙方店舖之外观、内部陈列与设备配置,悉由甲方负责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费用分二次支付,签约后施工前支付50%,施工完营业前支付另50%,其详细设备及施工明细详如附件二。
2.上述项目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符合政府建管相关法令规定,乙方始得营业。
第四条、管理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须接受甲方之“加盟店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五条、加盟金、服务费及保证金
1.本合约签订时,乙方必须於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支付甲方加盟金人民币万元及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2.本合约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月支付甲方服务费,XXXXXXXXXXXXX
3.上述保证金於本合约存续期间,如乙方无发生损害甲方权益之情事,甲方应於合约终止日起算十五日内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之应尽事项
1.甲方对於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具加盟办法第四条,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与他人同样加盟权利。
2.甲方应於签约后提供「教育训练手册」及教育训练课程。
3.甲方应每月召开全国加盟店店长会议,及定期提供研习会给乙方参与;如有必要收费时,应该先得乙方之同意。
4.甲方对於乙方的经营,应给予经营方法的指导及相关情报的提供,以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5.甲方应制造或採购贩卖的商品及营业相关食品用料,提供予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以不高於市价为原则。
6.甲方应规划与共同执行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条、乙方之应尽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经营管理上的一切指示事项。
2.乙方应分摊联合广告费用;此广告由甲方策划,为所有连锁店进行的活动。
3.乙方所贩卖之產品与所需之食品用料,应统一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4.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给甲方。
5.乙方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在营业时间内得允许甲方认可的人员赴乙方从事各项作业的检查工作。
7.乙方准许甲方派其认可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就乙方的进货及销售记录加以检查,如果在记录上,发现有 %以上的错误时,则应允许甲方在帐簿上做全面性的检查,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8.须依照甲方所订定「XX品牌营业店管理手册」之作业标準来处理,同时乙方也有义务维持本身產品的划一性,以防止低品质,并仅能以甲方所指定之商品加以销售。
第八条、商标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其关系企业之商标、服务标章、及公司名称;
倘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标、服务标章、或公司名称时,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之商标、服
务标章、或公司名称的使用準则。
第九条、保密义务
双方於履约过程中得知之他方营业祕密、技术资料,应负保密之责,非经他方或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洩漏或交付予第三人,如违反应赔偿他方因此所受的损害。
第十条、合约的终止
1.契约终止后,乙方除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或其他物权外,亦不得在契约终止一年内,於本合约立店点商圈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同性质的经营。
2.任一方倘有破產、解散、重整、停止营业(不论各该机关是否已核准)、或被任一金融机构列为拒绝往来户时,他方得提前终止本合约。
3.本合约期限届至、提前终止或解除时,收受方应返还揭露方所提供的机密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等,双方於合约终止前应负担的义务不因合约终止而消灭。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情事,他方得以书面要求违约方於相当期限内改正,倘逾期仍未改正,他方得逕行终止本合约,并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支出之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第十二条、準据法及管辖法院
1.适用法律:关於本契约事项,除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适用法律。
2.管辖法院:双方如因本契约涉讼,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诉讼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1. 本合约之修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之。倘欲修改本合约,应将修改之书面条款併附於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
2. 甲方权宜予乙方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本合约或变更本合约之条款;倘甲方未行使本合约上之权利,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亦不影响本合约之他项权利。
3. 本合约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4. 本合约一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5. 甲乙任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予第三人。
6. 倘本合约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议解决之。
7.本合约乙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咖啡书吧加盟合同范文二: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连锁加盟行销组织是採直营和加盟混合方式。运用现代的餐饮管理技术,以达经营合理化,并同时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办法”是订定通包开发(股)公司之XX品牌加盟店组织活动,其内容订立加盟店总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1.总部
总部拥有“XX品牌”店号、商标的登录所有权,并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拥有店舖所有权,可在(“XX品牌”店号)一定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的权利,但需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舖形态)下,遵从本办法,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 本加盟体系下的各加盟店严禁互相恶性竞争。
2. 编制区域为立店点半径一千公尺距离以内,至於有无竞争情形则由总部认定。
3. 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连锁体系。
4. 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 加盟店须诚实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总部之支援供应体制。
6. 对於本办法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 经常要抱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应设於合约所规定的立店点,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并须以〝XX品牌〞的统一商号、商标,及店舖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誌对外营业,自负营业所须之资金及营业上盈亏责任。
2. 加盟店应向总部缴交合约所规定的加盟金,此项加盟金不予退回。
3. 要接受总部所提供之经营管理技术及所定的教育训练课程。
4. 与总部缔结加盟合约,并於合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办法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之基本权利:
1.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经营店舖。
2. 使用“XX品牌”商号的商标,作广告的宣传活动。
3. 经销总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 施以餐饮、服务方式的统一,并运用共同管理技术。
5. 接受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总部所指导的营业要领作业。
6. 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的供给,并使用所规定的订货程序。
7. 参加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
8. 接受有关店舖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 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权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 顾客组织计划
2. 统合形象计划
3. 广告宣传计划
4. 联合促销计划
5. 商品策略计划
6. 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 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八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 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 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 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 不符合採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 ,可办理更换现品。
2. 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於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 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於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 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 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 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 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 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6. 店舖、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际费用自负。
7. 其它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际费用自负。
第十四条、机密的保守
加盟店对於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洩漏於他人。特别对於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 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採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 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计划、实绩等的具体内容。
3. 其它总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权利转让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加盟店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者。(即受让人,含自然人与法人)
2.乙方未经由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契约经营权以任何方式给与第三者时,甲方得不待催告逕行没收乙方之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1. 擅将加盟店服务技术、商品、设备移往他处使用者。
2. 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 将总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第十七条、合约解除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总部得终止或解除合约。
1. 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
2. 显著妨碍本组织的信用名誉时。
3. 其他重大违反本约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十八条、合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与责任:
1. 遵从总部指示,将店舖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 遵从总部指示,将经销商品目录、价格表、及其它总部交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 总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遵从总部的审定。
4. 对总部及其它加盟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 实施上列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 由於解除合约,发生具体损失时,加盟店应予赔偿。
第十九条、附则
关於加盟店的营运,本办法或另行规定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总部斟酌决定。
咖啡书吧加盟合同范文三:
甲方:北京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咖啡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咖啡、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咖啡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咖啡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咖啡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
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京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