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供应合同,液化气供应合同书

2017-03-01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产品之一,那么液化气供应合同书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液化气供应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液化气供应合同书范文一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天然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天然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过滤材料生产 ;

2、钢瓶数量为: ;

3、供气地址为: ;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双方协商价格为: 元/立方;

2、 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

3、 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双方根据实际用气重量,送货时结算上次货款;并提供同等价格17%增值税发票;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 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天然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 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天然气钢瓶。

5、 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 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时间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延迟,如因送货不及时耽误乙方生产,每次按单次货款 %罚款;

8、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 通知甲方所需天然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0、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货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书面文件,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液化气供应合同书范文二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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