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00字
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小编精心准备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篇1
都是以狗做主人公、第三人称叙述的《野性的呼唤》和《第七条猎狗》有许多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我想借助文中的文字给大家讲一讲。
首先,我们来讲一讲这两篇文章的相同之处。读完《野性的呼唤》,我们发现,《野性的呼唤》中有描写巴克遭人类挨打的片段,文中描写道:“这是一次特别凶残的痛击,他趴在地上,头昏眼花,再也无力去冲、去扑。他身上伤痕累累,血从鼻子、嘴巴和耳朵里涌了出来。”《第七条猎狗》里也有这样的描写:“赤利尽管躲闪灵敏,无奈脖子上系着野山藤,只能围着棋榔树打转,不一会儿身上便重重挨了两棍,疼得它龇牙咧嘴怪叫起来。”由此可见,巴克和赤利都遭遇过人类的攻击。从这里,我们还可以发现,两篇作者都是运用了“借物喻人”的手法,表明了现代社会的残忍和不公平。同样,运用刚才的方法,我还可以从两篇文章中发现,这两条狗武艺都十分高超。如《野性的呼唤》中,有这样一段:“巴克咬住了一个口吐白沫的对手的喉管,牙齿切断了他颈部的血管,鲜血迸贱而出,他的口舌感到了这血腥、湿热的味道,更加刺激了他勃发的兽性,他变得更加凶猛,又扑向了另一只狗。”《第七条猎狗》中,是这样描写的:“白项圈公豺狗紧跟在赤利屁股后面也蹿上礁石;还没等它站稳,赤利就抬起铁棍似的前腿,一下把它按翻在地,张开尖利的牙齿,耍时间就把它的喉管咬断了。白项因公豺狗污黑的血洒了一地,尸体咕隆隆滚下江滩。”这些段落读起来都是如此的生动,因为这两篇文章处处都不乏细腻的描写,都将每个动物的神态和动作描写的很到位,所以我们读起来就好像亲眼见到了一般。而且,这两篇故事都告诉了我们一些道理,《第七条猎狗》告诉我们:人与人,动物与人之间,要互相谅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野性的呼唤》告诉我们:要有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些就是这两篇文章的相同点。
接着,我再给大家讲讲两个故事的不同之处。我们可以发现,这两只狗的生活环境不同。从《野性的呼唤》中“外面是酷冷的冰天雪地,呼啸的寒风吹得他彻骨的疼”可得知,巴克在逆境中成长着,在人类、伙伴的虐待中,冰天雪地中成长着。而赤利却不同,《第七条猎狗》描述道:“猎人爱好狗,召盘巴把赤利看作是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说明赤利从小在主人的关怀中长大,只是在中途受到了主人的误会,才回到了大森林,但在最后还又遇到了他的主人。从剧情上分析,我发现巴克从开始到结尾,是有变化的,文中这一句有详细的描述:“但现在他为了免受一点皮肉之苦,竟把道德放到一边不管了,这表明他已经完全退化,向野蛮复归了。”说明他原来是一条温顺的狗,现在变得强悍霸道了。但是赤利却没有变,赤利从始至终一直都是忠于主人的。在从人称上看,我们发现《野性的呼唤》的作者称巴克称“他”,《第七条猎狗》的作者称赤利为“它”,按常理来说,称动物不应该都用“它”吗?从文中看,我们便找到了答案。在《野性的呼唤》中,大量地赋予了巴克神情、语言、心理活动描写,读完全文,我们可以完全地了解到巴克的性格,所以我们觉得巴克就像人一样了。反之,读完《第七条猎狗》,我们觉得这只猎狗就是狗,文中一直都表明了赤利就是只狗,它有自己的主人,作者也没有赋予它大量地赋心理活动描写。然后,我们再从两个故事的结果上分析。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忠于主人的赤利,为了主人的性命而牺牲了,感人至深。这是两个不同的结局。
对于以上的对比,我发现,只要细心阅读,就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篇2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篇3
看完《野性的呼唤》突然想写下观后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好久也没有的事了,记得这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做过的事,差不多快10年过去了吧。现在竟然发神经要写什么观后感,人真是难以捉摸。既然这样那我就首先说下《野性的呼唤》的作者吧:
杰克 伦敦原名约翰 格列斯 伦敦,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用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是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地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的读者喜欢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地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不是我们平时所看到的人,而是一只名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阐述了由文明到原始的过程,巴克生长在一个富贵人家,本来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一个穿红衣线衫的人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红衣线衫的人手里,在红衣线衫的人那里他知道了,大棒和獠牙就是法律,他以前所经历的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在这里我不得不说巴克是聪明的,他知道他必须去适应社会,他吃饭时刚开始还按照以前的那种绅士吃法,可是转眼间他的食物已经被同伴们消灭干净,所以第二次是他比任何一个人(在这里我人为巴克具有人的思想,并且可以说比人更聪明)先吃掉,他被卖到新主人那里后必须出卖苦力,他很聪明,他知道他没法逃避没法不做,所以他很用心的做,很快的就做成了他们团队的领导,他很明白他所生活的环境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环境,只有让自己更强,自己才能生存,所以慢慢的他内心的一些潜能吧,也可以说是他本身就具有的,祖先遗传的东西被呼唤出来了,最后他在北方的草原上成为了一群狼的领头狼(狗)。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杰克 伦敦写的就是从文明到原始的一种过程,体现的却是现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当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原始社会,说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其实就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比古时的资本主义还资本,从现在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出来,比如大学生就业问题,看看现在的公务员们有几个是一分钱没话靠的是真才实学,没有几个,在看现在的领导,不是有这么几句话嘛: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在一个说起来门当户对风气,说现在不在乎这个,其实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在乎。算了,不写了,写着写着就不知道上哪了,就是闲着无聊,随便说两句,现在的文明社会就是一种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