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制定了学校教务处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教务处管理条例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组织全处的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思想。
2、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及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3、抓好课程建设,建立全面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
4、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研究新形势下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学资金利用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6、落实督导听课制度,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学校的教学业务工作,关心全体教师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提高教师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8、熟悉处内各项工作,能对各岗位提出指导性建议。
9、及时向校长、主管教学校长提报教学中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并对提报研究的问题预先提出主导意见。
11、每学期举行一到两次教务会议,专门研究教学工作。
12、上课、听课、评课是教学研究的基本形式。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提堂或拖堂。因公事不能按时上课,应予三天前向教务处提出调课申请;提倡人人上研究课,要求各备课组每学期至少上一堂研究课,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为全校提供一堂观摩课;要求高级教师每年至少上一堂示范课,青年教师至少上一堂汇报课,学校还不定期举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提倡人人踊跃听课,活动教研气氛,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求学校行政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任课教师不少于一节;教师上研究课后,或由有关教研组织评课,或由学校行政和学科骨干进行评课,以便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共同探索教学规律。评课表应归入有关教师的业务档案。
13、坚持学科领域中的德育渗透;重视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
14加强对课程改革的教学指导,积极开展听课活动,形成切磋研究的气氛,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5节,教研组长不低于25节。
15、通过“青蓝工程”,切实做好带教工作,在确保常规性带教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实施提高性带教。
16、认真尽责做考试和监考阅卷工作,力求不出差错。
17、全组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严守各项教学纪律。
18负责保管教学器具;质量管理资料齐全,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19、负责督促检查教师能按时完成教育科研任务。高级教师务必根据课题开展研究,能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善于利用、改造和创制教学软件,提高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