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商标是什么

2017-03-20

有形商标是商标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指本身具有实体形式,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有形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有形商标特征

有形商标合法性是它的设计与使用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与规定。例如,法律规定禁止将我国或外国的国旗、军旗等标志作为商标图案。厂商及商标设计者不应采用这些图案作为商标。

有形商标新颖性是指有独特的构思,新颖性是体现商标说明商品来源这一本质特征的必要条件。有形商标表现性是指商标只有通过一定的实体形式才能得到表现。有形商标包括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两种。

有形商标作用

有形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一个企业在开始的时候为自身形象打造的一个缩影,是从企业的名称、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及企业文化构思设计出来的,有形商标设计就是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通过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颜色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它时,自然的产生联想,从而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产生认同。

有形商标构成

各国法律对商标构成的规定不尽相同。如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1]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各种形式,美国商标法规定,任何文学,符号或标志,或者这类事物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目前,国际上有少数国家把包装和容器的特殊式样也列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允许注册。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家在商标设计上千方百计地标新立异,招徕顾客,他们推出了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等,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已规定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音响等都可作为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但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行法律保护。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除此之外,其他形式都不能作为中国商标构成要素。

驰名商标认定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品牌,开始注重名牌生活了。就驰名商标[2]而言,消费者会更加信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在商标的注册或侵权产生纠纷时,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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