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党员从严治党学习心得体会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学习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2016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1
刚刚结束的十八大,胡锦涛提到的最重要一个关键词,就是“建成小康社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全党指明了方向。
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目前党内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特别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复杂、严峻,就要更加警惕“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等“四大危险”,就要更加强化党员干部的“三大责任”,以对民族负责的态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以对全党负责的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纪检监察队伍是管党治党的排头兵,肩头的责任愈加沉重,脚下的道路依然漫长。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之处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态势,站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生存环境改善的大视角下,应该看到反腐成效明显和干部自身问题突出并存的矛盾,看到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的矛盾,看到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矛盾。重要的是,看到矛盾,还要思考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思考如何从加大力度“治标”转移到创新能力“治本”上来,全力构筑人民满意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要把反腐倡廉寓于中央各项重要利国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之中。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安居工程”、“医疗卫生保障”等多项民生热点,全国人民对此充满期待。只有保证中央政策能够不折不扣、畅通无阻的逐级落实到每一位城乡居民身上,才能体现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的能力与责任,才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反腐倡廉的力度与成效。不可否认,在落实新政策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新困难,在压力面前,作为党员干部应冲在前面,胸怀百姓,敢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放开胆量,刚正无私,敢于碰硬;各级各部门,应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我们党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五年,在成绩面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炎黄子孙,在又一次踏上新征程的起点,向全世界发出了更加坚强有力的中国声音。
2016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2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习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了这句话,也充分显示了党在今天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了一个篇幅强调了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着力规范党的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谋事。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是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分析,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深刻把握。
如何抓好从严治党,进而加强党的建设呢?首先要有一个质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是从严治党的制高点,严格党内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点,从严治吏是从严治党的着力点,求真务实是活的灵魂。这次培训的第一课就是贯彻群众路线,永葆政治本色,我们乡镇长要全方位的了解群众路线的内涵、开展这项活动的原因等,要思想认识到位,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我们基层一线的乡镇长主要工作就是跟群众打交道,解决群众最迫切关心、最贴身的利益,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急。我们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切为了群众,我们所有动力的来源是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党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工作中多走、多看、多听,多深入田间地头走两步,多看看所辖区内村庄的变化,多听听家长里短的村民的唠嗑话,时刻保持与人们群众的深厚情感。
在思想上有个质的认识还只是万里长征的起步,关键在于行,在于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谢集乡地处偏僻,在临泉的东南角,自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一直重视党的建设,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纪律进而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首在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的行为规范。我们党是围绕自己的政治纲领、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全党同心,其利断金,只要我们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就能引领中国巨轮攻坚克难、乘风破浪。
二、改进工作作风进而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各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作风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我们必须时刻绷紧转变作风这根弦,不能松一阵紧一阵,不能敷衍了事,要敢于动真格,要真正出实招,改到点子上,改出亮点,改出干劲,努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干部的执行力、政府的公信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能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三、加大权力制约机制进而从严治党。政治权力制约指的是防止政治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转,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手段,对政治权力运作进行控制和约束。历史已经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比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简单地说,腐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是以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体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腐败是社会毒瘤,清廉是群众期盼。我们基层乡镇长要慎用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自身做起,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2016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篇3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要突出纪律“挺在前”。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全面从严治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关键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的问题。规矩纪律一旦被破坏,党员干部拉帮结派,结成团团伙伙,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必然导致监督失灵、政令不畅、政治生态受损,从而削弱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
第二,要教育党员“明底线”。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警戒线、限制范围、约束框架。党的纪律是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要的是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让党员明确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明确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要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抓好党章、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将入党誓词、“四个服从”、党员义务、党的制度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第三,要督促党员“守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要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要坚决查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要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今年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都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