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资本化支出 资本化简介

2017-05-12

目前许多企业无法正确地把研发支出分摊到资本化支出与费用化支出中,导致无法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什么是资本化支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什么是资本化支出,欢迎阅读。

什么是资本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是与费用化支出相对应的概念。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其资产进行耗用,把这部分耗用划分为资本化和费用化。划分标准是资产耗用的去处,如果利用这部分资产产生新的资产,就是资本化支出,如果利用这部分资产进行经营,产生经济利益流出的就是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举例

企业向银行专门借入1000万建设厂房,而且1000万全部或部分投入并且建设过程很顺利,没有停工之类的情况,那么企业为这1000万付出的利息就要全部资本化,是资本化支出,要全部计入厂房的价值中;

如果建设的过程中因非正常原因发生停工3个月以上,比如发生合同纠纷、不可预见的天气原因等,那么在这几个月中企业所付的利息并没有对建设厂房产生帮助,所以这3个月的利息就要费用化,就属于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简介

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所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从资产角度看,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或者说没有在进行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任何购建活动时,此时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从借款角度看,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为购置、建造或生产其他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是借款费用准则所指的专门借款,如企业为建造作为存货的船舶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就不是借款费用准则所指的专门借款。

资本化的条件

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建造等。 其中,资本化在发生意外中断的时候还应该暂停

资本化支出例子

资本化就是作为资产(尤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能分期进行摊销,而不能直接把全部给记入当期损益。比如说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就是将其资本化,记入固定资产,分期摊销。

另外,中断的情况

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做出了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产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预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

至于对于会计处理,没有什么特别的,主要是按照上面说的来判断是否终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和终止资本化的时间。如果符合非正常中断的定义,则计算这段时间的利息费用,并将这段时间的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分录如下: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如果是正常中断,利息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借 在建工程

贷 应付利息

对于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 ,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这里的资产支出只包括企业为购置或者建造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

1、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例如,企业用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用材料,用现金支付建造固定资产的职工工资,用银行存款向工程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2、转移非现金资产是指企业将自己的非现金资产直接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或者安装。例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如自己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其他企业换取用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需要的工程物资等。

3、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企业为了购买工程材料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企业以赊购方式购买工程用物资所产生的债务可能带息,也可能不带息。如果企业赊购工程用物资承担的是不带息债务,就不应当将购买价款计入资产支出,因为该债务在偿付前不需要承担利息,也没有占用借款资金,所以,企业没有任何借款费用是应当归属于这部分未偿付债务的。企业只有等到实际偿付债务,发生了资源流出时,才能将其作为资产支出。例如,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向供应商赊货(且该赊货所形成的债务不附息)、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情况,尽管它们都构成在建工程成本,但由于它们没有占用借款资金,所以不应当作为资产支出。如果企业赊购工程用物资承担是带息债务,则企业要为这笔债务付出代价,支付利息,与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用以支付资产支出在性质上是一样

的。所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承担的带息债务应当作为资产支出,用以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例如,某企业因正在建设的工程所需,于20×1年3月1日购入一批工程用物资,开出一张10万元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对于该事项,企业尽管没有为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支付现金,但是因此而承担了带息债务,所以应当将10万元的购买工程用物资款作为资产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企业建造固定资产采用的是出包方式,则企业向承包方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或者预付款时,即应当认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例如,某企业于20×1年1月1日为建造固定资产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1 000万元,当日开始计息,这样,在20×1年1月1日,即应当认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实质上的建造活动。例如企业购置了建筑用地,但是尚未开工兴建房屋或者发生有关房屋实体建造活动,那属于这种情况。

“资本化”是指符合条件的相关费用支出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作为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类项目管理。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根据这一规定,可能会有公司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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