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

2017-05-10

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经济和政治问题,时时刻刻紧密联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食品安全隐患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下面小编整理了致广大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致广大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食品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地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是罗江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关键年。为确保创省卫工作顺利推进,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今年3月起开始开展“创卫”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已进入攻坚阶段,这对我们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你们做到:

1.诚信守法,持证照(健康证、许可证)经营、亮证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2.制度健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建立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确保问题食品可溯源。

3.生产经营场所应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

4.餐饮饭店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有独立操作间,彻底消除 “门前灶”,地面铺设瓷砖,墙裙瓷砖上顶,吊顶光洁,有纱门、纱窗、防鼠设施,有二个水池,油烟排放合理,提倡使用燃气炉灶和不锈钢灶台。

5.店堂整洁。地面铺设瓷砖,墙壁光洁,物品摆放整齐,餐桌整齐干净,有消毒柜,有适量纸篓。

6.门面清洁。安装封闭玻璃门,玻璃光亮,门前清洁。

7.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要求。

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经济和政治问题,时时刻刻紧密联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而食品安全隐患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连同我们的亲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广大食品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把“创卫”理念贯彻到经营全过程,认真自查在生产和经营环中存在的问题,并于2016年8月25日前整改到位。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提升罗江县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规范、和谐、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各位身体健康,生意兴隆!

注:

➀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地址: 罗江县政务中心三楼食药监窗口 联系人:谢强,联系电话:3200315。

➁ 办理《健康证》

地址:罗江县中医医院,联系人:谭小刚,联系电话:13508012006;罗江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201848(办公室),3202522(门诊科)。

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4日

致广大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篇二

各位经营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健康,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请大家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到依法、规范、诚信经营,构建良好经营秩序。

一、不得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三无”食品。尤其是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经营煎烤油炸类小吃。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进销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消毒和保洁,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设备用具摆放有序。

对下列违法违章行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一、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二、对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未按要求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并保存记录及相关资料等情形,予以警告后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新昌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XXXX.X.X

致广大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篇三

各位食品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如火如荼,这对我们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药监部门希望你们做到:

❶ 证照齐全。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并持证经营。

❷ 制度健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建立有进货查验、餐厨废弃物流向等台帐。

❸ 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有独立操作间,彻底消除 “门前灶”,地面铺设瓷砖,墙裙瓷砖上顶,吊顶光洁,有纱门、纱窗、防鼠设施,有二个水池,油烟排放合理,提倡使用燃气炉灶和不锈钢灶台。

❹ 店堂整洁。地面铺设瓷砖,墙壁光洁,餐桌整齐干净,有消毒柜,有适量纸篓。

❺ 门面清洁。安装封闭玻璃门,玻璃光亮,门前清洁。

❻ 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注:

➀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1路公交车终点站);联系人:吴智敏;联系电话:7112332.

➁ 办理《健康证》

东城卫生院地址:交通大道101号;联系人:王新;联系电话:13872886280;

南郊卫生院地址:解放路278号;联系人:杨志英;联系电话:13277612088;

北郊卫生院地址:交通大道405号;联系人:叶加波;电话:15997875677.

➂ 工商名称核准登记到城区各辖区工商所核准。

东城工商所联系电话:3241315;

西城工商所联系电话:3262315;

南郊工商所联系电话:7067316;

北郊工商所联系电话:3323315;

区开发区工商所联系电话:3308316;

市开发区工商分局电话:3237315。

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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