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设计
什么样的商标才是独一无二,设计好商标会让人过目不忘,小编把整理好的国际商标设计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设计规划原则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案。但是,我们建议您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最好是以文字为主。这是因为: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商标(包括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这样就很难判断您的商标图案是否与某个现有的商标图案相同或相似。在注册 商标时包含商标图案,无疑中大大地增强了注册商标申请被拒绝的概率。同时,即使您的申请被批准,今后他人控告您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例如,麦当 劳就数次成功地在法庭上阻止其它与其商标中相似的金黄色弯弓的图案。这意味着这些商标的主人必须放弃他们目前已注册的商标,重新设计并申请新的注册商标。
一、最好的是文字商标
判断商标是否相似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文字是否与其它商标中的文字相似。假如您成功地注册了某一文字商标,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他人使用同样的名称来推销其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而不管其商标的图案与您的商标图案有甚么不同。这实际上已达到了您注册商标的目的;
除了极少数广告投资极大,设计极为特别的商标外,人们一般很难记住某个商标的图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商标图案与产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您的客户所能记住的,还是您的商标的文字内容。注册文字商标,能够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在今后使用注册商标时,您可以把已注册的商标(带有? 的标记)与未注册的图案商标同时使用。直观地看,这与您将商标图案与文字一起注册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而且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是,如果您今后需要对商标图案进行修改时,您并不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商标。历史证明,商标图案修改的频率,要远远大于商标文字修改的频率。
当然,如果您设计的商标图案确实与众不同,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那您应该在申请时就将它包括在内。另外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 图案商标与文字商标分开来单独注册。这样,即使图案商标的注册遭到拒绝,或是今后图案商标受到他人的商标侵权挑战,也不影响您注册的文字商标。
二、要取英文靓名
事实上,取一个以英文字母组成的名称是企业迈向国际化进行跨国经营所必需的。这是因为企业国际化发展,企业标志和标准字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都能认知。
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除英文字母,其他任何元素组成的标记带有浓厚的地域性、民族性而增加了传播难度,难以美名扬天下。
日本的索尼(Sony)、松下(Panasonic)、本田(Honda)、丰田(Toyota)、德国的西门子(Siemens)、瑞典的爱立信(Ericcson)都用了非母语的英文字母作为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
三、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我是否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
是的。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的商标在各方面上有所不同。所以您申请中文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
四、本地(本文化语言)与英文分开注册
合一注册,是厉行 节约,但分开注册产生巨大的 灵活性。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注册的非常罕见。
五、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
商标元素组成的标志一般是一个单词,这个单词在您使用前并不存在。
在商标审查中,这个问题被称为" 显著性"、即 独特性。这是令很多中国的人士迷惑的地方,他们都喜欢选大家知道的词,如"联想"、"中华"、"长城"等,实际上这些都是不好的商标立意。
企业商标这一单词所包括的内涵和信息量,应该全是有关这一企业的。公众视听觉接触到这一标志,脑海所反映的全部是有关这一企业的信息,绝 不会有其余杂七杂八的信息干扰企业的信息传播。相反,如果这一单词是既有的,是原本有意义的,那么公众接触这一单词时,脑海反映的这一单词的信息就费解, 影响企业信息准确清晰地对外传达。
这类品牌名差异性也不易保护,还会导致歧义,有时往往一个词在美国是褒义的,有可能在伊斯兰国家是贬义的,不符合世界通行的原则。比如 国内的"帆船"地毯在出中遭到很大障碍,因为帆船英文"Junk"除了帆船的意思外,还有垃圾、破烂的意思。上海的白象电池也有同样遭遇,因为"a white elephant"是"无用的东西"。可见,四海皆可行的国际品牌名最好是本身无任何意义的英文单词。 如 IBM、飘柔 、就是好的例子。
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在著名的搜索引擎中检索,结果数量不多的是适宜的。
六、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事实上,日本产品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开始,在国际市场上所向披糜战无不胜,除了众所周知的政府卓越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团队精神等 原因外,日本企业一流的经营理念和国际化的企业视觉识别亦是重要原因。日本的绝大多数国际一流企业的品牌标志与标准字,均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设计,如 YAMAHA、HONDA、KENWOOD、PANASONIC、SONY、 TOSHIBA 、CITIZEN、SEIKO、NISSAN、TOYOTA、CANON、RICOH、CASIO 等。南韩、美国、德国等成功企业与品牌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如 IBM、AT&T、AST、MOTOROLA、SIEMENS、LAWPANEL、INTEL、SAMSUG、DAIWOOD 等,台湾自创的国际名牌中的KENNEX(网球拍)、PROTON(彩电--在美国挑战并击败SONY)、ACER(宏基电脑)等均是按上述国际化原则企 划的。而在本土很有名的,但未进行国际化的绿力、新东阳等基本上还是局限在华语地区营运,向外拓展乏力。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国际商标设计,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