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区政府自主创业政策
浦东区有没有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浦东区政府自主创业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上海市各区县人保部门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或奖励
区县
政策内容
适用对象
黄浦
黄浦区户籍人员在黄浦区登记注册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工商注册费用及注册资金验资费用给予补贴。
黄浦区户籍人员
30周岁以下黄浦户籍的青年,在黄浦区登记注册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30周岁以下黄浦户籍的失业青年
卢湾
根据组织开办时发生的工商、税务、质监登记和会计事务所验资费用,最高给予2000元的开办费补贴。
本市户籍失业在卢湾区新开办的小企业
徐汇
2010年度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不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成小企业的,且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吸纳(或带动)本区户籍人员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开办费15000元。
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青年;本区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5年以上)
长宁
2009年1月1日起,本区户籍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在本区注册开办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每户10000元。
本区户籍35岁以下失业青年
静安
新创办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且办理过用工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者1万元开办费资助。
本市户籍在本区创业
静安户籍青年新创办与静安主导产业相匹配,与服务世博盛会、倡导环保低碳、发展社区服务、发育社会组织等静安发展方向相吻合的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并通过开业指导专家项目论证的,给予创业者1万元创业启动金。
本区户籍创业青年在本区创业
普陀
创办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注册经营地均在普陀区,招录普陀区户籍失业、协保人员并办用工手续,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开办费补贴5000元
创业者本人为本市户籍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
闸北
对于本区常住户籍青年(35周岁及以下)初次创办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且存续一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青年创业补贴”。
本区常住户籍青年(35周岁及以下)
1、对持有“军嫂就业保障卡”的军嫂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开办工商登记小企业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对存续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2、对成立主要由军嫂组成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可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6万元。
1、持有“军嫂就业保障卡”的军嫂;2、主要由军嫂组成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虹口
35岁以下本市青年参加虹口组织的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后,在我区开办小企业或个体工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元。
35岁以下青年在我区开办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009年1月1日后注册,注册地、经营地均在虹口,注册资金 100万以下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给予一次性证照办理费补贴 1000元。
本市户籍创业者在虹口新办的小企业、创业组织
闵行
凡本区户籍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征地劳动力开办的非正规劳动组织、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村合作社自开办之日起满1年。经评估认定后,给予创业者每年2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35周岁以下青年创业者,给予每年3000元的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在本区登记注册的非正规劳动组织、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村合作社。
宝山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满一年,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0000元。
本区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首次创业,以及残疾人、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驻区部队随军随调家属首次创业
嘉定
大学毕业生创立在本区注册并缴纳税收的劳动企业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一年。可以获得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万元。
大专院校2009、2010届应届毕业和2008届毕业但尚未首次就业的本区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浦东
1、对依法注册登记微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创业者,经认定给予1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2、每年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创业带头人评选,对经评选具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社会影响较好的创业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具有本区户籍,创办的微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浦东新区且吸纳一定比例以上新区户籍的三类人员的创业者。
实到注册资金为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首次实到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首次实到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1、浦东新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2、非新区户籍的本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本市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金山
对毕业两年内的本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于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在本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初创期18个月内持续经营10个月以上的,每户奖励10000元。
毕业两年内的本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于08年7月1日到09年12月31日在本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奉贤
在2010年首次成功创业的,正常经营满3个月,带动就业人数3人以上(不含业主)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一次性奖励3000元
本区户籍业主
松江
初创期组织吸纳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人员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小城镇社保费的50%补贴。
本区35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青浦
1、创业满3个月,先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4000元,满一年后再补贴6000元
具有本区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创业满3个月,先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4000元,满一年后再补贴6000元
在本区创业具有本区户籍或非上海生源(需吸纳3人及以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创业满3个月,先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3000元,满一年后再补贴5000元
在本区创业的具有本区户籍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
崇明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补贴2000元。
本县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浦东时报:沪鼓励留学人员工作创业政策出台
一系列旨在鼓励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的政策日前出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将鼓励区县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记者获悉,位于浦东的张江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以来,致力于为“海归”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与资金支持,仅去年即为40余家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创业园区享受优惠政策
上海将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此类园区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孵化机构的优惠政策,并可引进、建立若干专业化风险资金或创业资金;上海还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立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的种子资金、担保资金,为园区内企业吸引国际创业投资、争取上市等创造条件。这是本次《规定》在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方面提出的一项重点内容。
而在浦东,张江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早在2000年便已挂牌成立,十多年来致力于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及包括创业资助、住房补贴等在内的资金支持,助推创业公司起航。记者获悉,仅在2015年,张江留创园已为40余家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帮助200余人次的留学人员创业者对接孵化器,去年接受留学人员咨询更是多达万次。
未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中,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时的各环节手续将简化,创业园区将为注册在园区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场租、资金扶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各级政府也将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扶持力度,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项目的评估机制,选择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进入创业园区,使其真正成为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的基地。
针对民间资金,《规定》指出,本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等。
增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在沪生活也得到了《规定》的关注。
《规定》明确,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其本人、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以及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
来沪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依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入外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凡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留学人员,其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在本市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市属高校。
另外,上海还将在外籍人员集中区域增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子女可入读此类学校。
《规定》也为入外籍留学人员提供居留和出入境便利。对已连续在上海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入外籍留学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入选中央和本市“千人计划”等的外籍高层次留学人员,可直接由相关部门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浦东区政府自主创业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