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

2017-06-03

书信是一种向特定对象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应用文书。那么,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一

广大育龄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值此新春之际,邵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邵阳县市计划生育协会谨向你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新年的祝愿!向所有为人口计生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为了进一步改善人口环境,进一步维护好广大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权利,着力营造更加和谐的计划生育氛围,我们特此致信广大育龄群众并提出以下四点希望:

一是要知晓政策法规,做懂法守法公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党的十八明确指出:当前生育政策没有改变,也没有放松,希望广大育龄群众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要依法生育,实现优生优育。优生优育检测是提高人口素质和增加育龄群众家庭幸福指数的重要保证。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群众,要主动地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孕妇女及时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免费孕检和随访服务。

三是要更新婚育观念,知情选择自觉,确保妇幼健康。育龄群众应自觉及时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依时参加查环查孕,最大限度地保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外出务工的,应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在到达新居住地后的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向新居住地计生部门交验该证明。如果您不小心计划外怀孕了,请您尽快落实好流引产手术;如果您已生育小孩还没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请您尽快到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上环、女扎等避孕节育措施。(其中到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实施上环、女扎手术的均可免手术费)。如果您身在外地,请您务必及时将妇检证明或手术证明寄回到户籍地计生办。

四是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家庭幸福。当前计生工作的转型不是政府计生政策的放松,而是以法律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规范计生工作,希望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做到依法婚育、科学生育、愉快生育和优生优育。2013年,违法多生育一个小孩,全县将按照夫妻双方年收入的息 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标准不低于对于不主动缴纳的,将按照夫妻双方年收入的收。依法生育的农村独女户和两女户,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通过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的可以享有一次性的建房补贴。对计划生育家庭户,县、乡镇两级给予解决的“安康”保险。

广大育龄群众朋友们,邵阳的发展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富裕、安康、文明、和谐的新邵阳需要大家共同打造,计划生育是我县科学发展和建设幸福邵阳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邵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邵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年月日

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二

全市广大育龄群众:

你们好!

年年辞旧,岁岁迎新。伴随着即将到来的岁末钟声,新的一年迈着轻盈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全市广大育龄群众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祝愿:祝愿大家新年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祝你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向一年来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祝你们节日快乐!家庭幸福!吉祥如意!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整体工作保持了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育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体干部职工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3年,是我市更加注重计生惠民的一年。这一年,“三大工程”继续深入推进,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母亲健康工程惠及90.39万人,受检率达97.1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人群11.49万人,检查率达92%。除此之外,我市不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有效扶持计生贫困家庭发展,全年共兑现各类计划生育奖扶金5000余万元,惠及人群达57万余人。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840人,发放资金2260.8万元;特别扶助对象2853人,发放资金518.45万元;独女户家庭3180人,发放资金381.6万元;放弃生育二孩家庭736户,发放资金294.4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544600人,发放资金1633.8万元。全市累计向11.6万余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5.5万余元。共帮扶计生贫困家庭2091户发展创业,投入资金达600万元。

2013年,也是我市不断拓展计划生育服务内容的一年。为了让失独家庭更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董军市长专门就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确保了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年来,全市已审核确认发放对象1764户,全部所需经费4785万元已发放到户。此外,我市还在灞桥区、未央区启动了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通过组织开展关怀慰问、联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对他们实施帮扶,受益家庭达204户。这一年,针对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西安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生育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实行特殊情况承诺制、预约办证、简化和规范办证要求、加快服务窗口建设等7项措施方便群众办证办事。同时,采取电话暗访、上门走访、网上调查等形式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3年,更是我市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的一年。按照《西安市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我市深入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全市有4个区县达到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标准,11个区县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县标准。这一年,我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打造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谐计生为目标,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加强“12356”咨询热线的使用管理等手段,积极化解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09件/次,立案 14件,结案14件。全市累计创建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6个,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区县6个,全市13个区县和高新区均已建成了便民服务大厅或设立人口计生便民服务窗口,极大程度地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方便,群众对人口计生部门的满意度也持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2014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将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市人口计生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大力提升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不断推进人口文化创新发展,为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创造更加良好、和谐的人口环境!

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28日

致育龄群众的一封信范文三

广大育龄群众:

你们好!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谨向你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新年良好的祝愿!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实现“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们主要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凡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必须在分娩前领取《生育服务证》,未能及时领取的,可在分娩后6个月内补领;凡符合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必须在怀孕前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二、全面推进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和环孕情检查。凡己生育一胎的育龄夫妻,除符合再生一胎条件的,应首选上环措施;已生育两胎的,应首选结扎措施。已婚育龄妇女(除女扎后连续检查三次外)每年必须参加四次(每季一次)环孕情检查;外出务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寄回当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的有效证明。凡未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参加环孕检的,将不能享受下年度相关计生利导政策。

三、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凡符合政策准备怀孕的本县夫妇和流入我县居住半年以上准备怀孕的夫妇,必须凭户籍所在地(流入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一次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准备怀孕前3—6个月为最佳检查时机。

四、严格依法管理。凡政策外生育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给予撤职、开除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怀孕后,进行非医学原因选择性别引产的,不再为其安排生育指标,再生育的视为政策外生育。

最后,祝广大育龄群众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上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犹县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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