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15年底将出首张不动产权证 重点关注产权年限
大家都知道,一般,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无限的,也就是说你持有的房屋是可以一直持有到房屋灭失为止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为40年。所以我们指的房产证年限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在国家推进的不动产登记中,房产证将整合成为统一的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年限
宁波市在2015年6月《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宁波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当时就提出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颁发宁波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并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终要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这也意味着,市民将挥手告别比拼土地证、房产证谁多的时代。
根据网上媒体曝出的新不动产权证,新加使用年限一栏。
在统一登记之前,业主们所持的“房产证”,其实主要是《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没有明确表述的。
关于房屋的使用权到达70年之后业主们要怎么办,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有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物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就曾因为7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引发不小争议,终法律为让房主们心里有底,明确了自动续期。
所谓自动续期的含义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国家没有权力以到期为由收回土地,使房主们的房子灰飞烟灭。
这让房主们松了一口气,但是由于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模糊其词,因此,还需要持续关注具体动态。
如今,房产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大财富。从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至今还远不足70年,70年产权的续期问题悬而未决,但也显得并不那么紧迫。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二天,全国政协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在提案里呼吁,为了更好贯彻房地产税制度,当务之急是需将商业住宅类(40年)调整为70年,同时逐步取消70年土地使用年限。
李晓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我们土地属于国有的特殊性质,造成我们特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70年的使用年限是租金一次性收上来,我们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征收房地产税,这涉及到重复征税的问题。
无论是70年后如何续期问题,还是新版不动产统一登记证的使用期限问题,都涉及到房屋未来的存在和价值问题,是民众也是市场亟待明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再拖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