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是需要下达通知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印发领导的批示通知范文。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一
津档〔2010〕8号
关于印发市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开发区档案馆:
日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分别在《天津市档案局馆2009年工作总结》、《2010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作出重要批示,对一年来全市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批示印发你们,请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好批示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为天津加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二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常委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15】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15】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三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