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深化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如何看待“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的指导作用?张德江委员长在2015年3月5日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为什么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
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中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开创治国理政的新局面。
所谓新局面就是始终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啃硬骨头,敢于向一切艰难险阻发起冲击。
首先,党治国理政就是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破解各种难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对硬骨头怎么办?就是要用坚定的决心、意志和硬的举措把骨头彻底啃下。比如在对政府审批权力的改革上就是“刀刀见血”: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到2015年5月底,两年多来,国务院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7项,本届政府承诺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提前两年多完成。投资核准事项中央层面减少76%,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取消。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85%改为后置审批;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大幅减少。中央层面取消、停征、减免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千亿元。
其次,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定要警醒起来,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彻底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坚决消除影响党的战斗力的沉疴。在纪念国庆65周年招待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这是一种坚定自信的表现,也是一种敢于担当的表现。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影响中国发展的陷阱问题,不断实现治国理政的新气象
在中国前进的道路上,陷阱很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寻找陷阱、跨越陷阱的布局。
首先,我们面临“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一词最早出现于世界银行2006年发布的《东亚经济报告》。它是指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特别是达到6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结构转型、政治体制转化,经济增长出现乏力,人均GDP长期甚至几十年徘徊在6000美元左右,由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习近平主席2013年11月2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21世纪理事会北京会议外方代表讲:“我们对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抱有信心。中国不会落入所谓中等收入国家陷阱。”信心来自哪里?来自于全面深化改革。时隔一年,2014年11月10日在北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同工商咨询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时,习近平主席再次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关键是什么时候迈过去、迈过去以后如何更好地向前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指导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迈过“中等收入陷阱”,并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们面临“修昔底德陷阱”。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实则并非修昔底德本人的发明,而是西方学者面对中国崛起创造出来的概念,意在强调中国对世界和平的威胁。最初出自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格拉姆·阿利森,其基本含义是:一个崛起中的新兴强国必然对古老的霸主发起挑战,从而触发世界范围的冲突,犹如修昔底德笔下的雅典和斯巴达,冲突的结果也会是灾难性的,像雅典和斯巴达的冲突一样,两个强国都走向衰落。2014年1月22日,美国《世界邮报》刊发了对习近平主席的专访,其中习近平主席专门谈到在当今世界处理大国之间的关系时说,我们都应努力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
第三,我们面临“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月2号明确指出:“我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词、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最根本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矮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趋势,不断探索治国理政新规律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们要认识和把握改革的规律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31日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所言:要把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改革开放重大部署落实好,就要“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性,更加坚定地肩负起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责任”。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就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还要把握对外开放的规律,不断增强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全面依法治国要认识和把握人类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要以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从严治党也有自身的客观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就要深化对执政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要深化对“历史周期率”的认识。
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顶层设计的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整体谋划的高效能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顶层设计。谈到全面深化改革,他提出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谈到南疆发展,他认为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特事特办;谈到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他要求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谈到住房改革与发展,他提出要深入研究住房建设的规律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谈到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合作时,他提出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好方向和目标,构建“1+2+3”合作格局。如何实现这诸多顶层设计的统一?最根本的就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去进行设计和谋划。“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进行各方面顶层设计的基础保证,也大大提升了顶层设计的整体效能。
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时代变革的大方向,不断开辟治国理政的新方式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型政府、学习型社会、“三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两型社会等,这都要求治国理政要有新的方式。什么方式?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就要靠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也同样包含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变化。全面从严治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引导和架构作用,离开了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会走弯路、走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