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妇女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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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计划要坚持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妇联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提高发展经济的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度妇女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度妇女工作计划(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xx大精神,把妇女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上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妇联工作重点,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提高发展经济的能力。
1.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加大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不断激发她们参与推动经济发展的创造活力。
2.努力促进妇女创业成才。深入推进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与劳动保障所配合为妇女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发展帮助困难妇女儿童的公益事业,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公民意识、强化公民责任,提高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能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各个领域中真正得到落实。
4、继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和反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防邪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未成年人工作。深入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着力实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推广科学家庭教育指导,建设高素质的家庭教育队伍。
6、开展妇女健康关爱行动。一是贫困母亲免费体检。二是抓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对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是抓好爱心公益行动。
充分发挥妇女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实效性,增强妇联社会凝聚力。
以上是我2017年的工作计划,如有不足,望指出为感!
2017年度妇女工作计划(二)
2017年,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妇联十二大部署,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家庭建设,深入开展主题巾帼行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省“三区”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应有作用。
一、坚持妇女工作的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妇女干部培训,举办省直机关妇女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对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找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善于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指导工作、谋划工作、推动省直机关妇女事业向前发展。
2、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要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
二、实施巾帼建功行动
3、大力开展“巾帼建功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踊跃参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着重在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中下功夫、出实招、有作为。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评活动,评选表彰和宣传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各类先进典型。举办“弘扬时代精神、彰显巾帼力量,奋力谱写中国梦青海美好篇章”主题报告会,引领广大妇女在创业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新贡献。
4、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送温暖、送培训“五送”活动;引导各单位妇委会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农村、社区开展科技培训、法律维权、卫生保健、文化宣传、爱心帮扶、护绿环保、家庭教育、禁毒防艾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慰问和帮助生活困难的贫困妇女儿童、先进妇女典型,努力发挥省直机关巾帼志愿者在促进社会和谐、树立文明新风中的积极作用。
三、实施巾帼维权行动
5、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抓住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契机,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系列纪念活动;举办“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题讲座,大力宣传我省贯彻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进一步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
6、集中开展妇女普法宣传。全面贯彻依法治省的重要战略部署,有效利用巾帼志愿者、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力量,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基层妇女身心健康,举办卫生保健等讲座,建立定期妇科身体检查和“两癌”筛查制度。
四、实施巾帼和谐行动
7、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坚持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通过“道德讲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妇女中入脑入心,为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作贡献。以寻找“最美家庭”和宣传展示“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为抓手,打造更加生动、更接地气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从思想文化、道德文化、廉政文化、娱乐文化等方面加强家庭建设。举办“最美家庭风采展示”活动,分享“最美家庭”温馨故事。
8、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积极探索在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抓好廉洁家风教育,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妇女幸福。
五、实施巾帼生态文明行动
9、倡导生态环保理念。加强生态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生态保护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启动“保护三江源•建设美丽家园——巾帼在行动”活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绿色环保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妇女参与生活环境整治改造,投身家园美化行动,传播家庭环保理念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10、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植树造林、生活环境整治改造、白色污染治理和“家园美化行动”。引导建立以绿色出行、绿色健身、绿色消费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文明生活新方式,携手维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青海。
六、实施巾帼强基行动
11、强化基层组织。按照省委加强“三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巩固现有组织网络,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督促省直机关妇女工作联络组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
12、打牢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开展“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窗口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各单位妇委会要依托本单位定点扶贫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等载体,加强与当地妇女组织建立联系,在互帮互助互学中提升自己。
13、提升基本能力。按照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机关妇女干部存在的业务知识、能力方面的不足,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妇女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能力。